房地產新政!南通出臺“通十條”!
6月21日,南通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出臺《關於進一步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即日起實施10條措施,進一步滿足居民剛性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具體如下——
一、推動房票跨區使用。在徵遷補償中優先採取房票安置,推行房票在全市範圍內“通兌通用”,建立全市統一的“房源超市”。對跨區域使用房票給予獎補,房票開具後6個月內使用的,按照房票票面值的10%給予獎補;7至12個月內使用的,按照房票票面值的5%給予獎補;1年後再使用的,按房票票面值兌付,不再給予獎補。
二、加大購房獎補力度。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在主城區(崇川區、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蘇錫通園區,下同)範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購房款總額1.5%的獎補。自願退出(放棄)農村宅基地進城購房的,給予一定額度的獎補,具體標準由全市各地自行制定。
三、優化住房信貸政策。取消首套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不低於15%,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於25%。購房人在擬購住房所在城區範圍內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掛牌出售的,可按首套住房辦理貸款;二孩及以上家庭辦理貸款時,在住房套數認定時可覈減1套。
四、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上調至60萬元/人、120萬元/戶;碩士研究生或高級職稱以上的在職人員額度上調至120萬元/人、240萬元/戶,全日制本科學歷且畢業10年內的在職人員額度上調至90萬/人、180萬元/戶。二孩、三孩家庭在其可貸額度的基礎上另行增加20萬元/戶、30萬元/戶。
五、加大人才支持力度。市區(崇川區、通州區、海門區、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蘇錫通園區、通州灣示範區,下同)符合人才引進政策的碩士、博士、江海人才、雙創人才、國家級人才、院士等在市區購房自住的,分別給予15萬元、30萬元、40萬元、6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購房補貼。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或技師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且首次來市區就業並連續繳納社會保險3個月以上人員購買市區新建商品住房的,以及社會主體一次性團購3套及以上市區新建商品住房用於解決職工住房的,給予購房款總額2%的購房補貼。對在市區就業青年人才提供“三聯四幫”保姆式購房服務。
六、推進改善型住宅建設。優化商品住房用地供應結構,合理科學控制供地節奏,加大核心區域、優質地塊供應;優化小區配套公共基礎設施,以及底層架空、挑空空間、飄窗、露臺、退臺等空間指標計算規則。支持房企通過入股、合資等方式合作開發改善型住宅。在城市郊區不具備公共交通條件但景觀、區位等條件較好的區域,以及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歷史城區等,停止執行容積率不得低於1.0的供地標準。
七、完善“市場+保障”住房體系。堅持“以需定購”,支持地方國有企業以合理價格收購新建商品住房用作保障類住房,打造保障類住房租購平臺。
八、提升助企便民服務。主城區範圍內允許企業按棟申請辦理預售許可,支持車位、車庫與住宅同步預售。適當拉長土地出讓金付款時限,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出讓金1個月內付清總額的50%,餘款最晚可延長至1年內付清。實施新建商品住房網籤備案和預告登記同步辦理,推動商品房項目“交房即發證”、購房羣衆“收房即領證”範圍全覆蓋。建立集房屋銷售與交易、信息查詢、政策宣傳等於一體的房地產交易平臺,爲購房羣衆和企業提供一站式交易服務。
九、切實做好保交房工作。持續發揮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作用,精準指導和幫助企業完善申報條件,積極爭取更多項目納入“白名單”。加強在建已售未交付商品住房項目的分類監管和處置,進一步規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維護購房人合法權益。
十、營造良好市場氛圍。深入宣傳解讀好房地產政策,鼓勵開發企業提供優質樓盤入駐房源超市,參加住房“以舊換新”等活動,加大優惠讓利力度。加大房地產領域違法違規行爲整治力度,切實維護房地產市場各類主體合法權益。
“通十條”政策解讀
我市出臺的《關於進一步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10條措施,在我市已實施的房地產政策的基礎上進行了優化調整,旨在進一步滿足居民剛需和改善型住房需求。
一、推行房票跨區安置
根據《通知》第一條明確,房票持有人可在全市域範圍內實現通兌通用,房票開具後6個月內使用的,按照房票使用金額的10%給予獎勵;7至12個月內使用的,按照房票使用金額的5%給予獎勵;1年後再使用的,按房票票面原值兌付,不再給予獎勵。
二、調整購買新房獎補標準
根據《通知》第二條明確,2024年4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在主城區範圍內(崇川區、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蘇錫通園區,下同)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無論首套或非首套住房,均給予購房款總額1.5%的獎補,購房款總額認定以住宅部分契稅計稅金額(契稅繳納票據)爲依據。2023年9月16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在主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仍按照通住建房〔2023〕144號文中購房款總額的1%給予獎補。購買二手住房不享受以上任何形式獎補。
三、取消首套和二套住房貸款利率下限,調整首套和二套住房首付比例,優化住房套數認定標準
《通知》第三條明確,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將首套、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15%、25%。我市在繼續執行購房家庭在擬購住房所在城區無住房的,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按首套住房認定外,購房家庭在擬購住房所在城區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掛牌出售的,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按首套住房認定。二孩及以上家庭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時,在住房套數認定時覈減1套住房。
四、上調公積金繳存人貸款最高額度
《通知》第四條明確,普通家庭貸款額度提升至60萬/人、120萬元/戶;碩士研究生或高級職稱以上的在職人員,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 120 萬元/人、240 萬元/戶;獲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畢業10年內的在職人員,可貸額度上調至 90 萬元/人、180 萬元/戶;二孩、三孩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在其可貸額度的基礎上分別增加 20 萬元/戶、 30 萬元/戶。
五、人才可享受多項購房優惠
《通知》第五條明確,根據我市出臺的《中共南通市委 南通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更大力度推動人才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通委發〔2023〕10號)規定,市區(崇川區、通州區、海門區、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蘇錫通園區、通州灣示範區,下同)範圍內,市江海英才計劃引進的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發達國家院士首次在市區購房自住的,給予150萬元購房補貼。市江海英才計劃引進的國家海外高層次專家入選者、長江學者、國家傑青、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以及相當層次的海內外高層次人才首次在市區購房自住的,給予100萬元購房補貼。市江海英才計劃引進的省雙創(登峰)人才、省雙創(登峰)團隊(團隊排名前三)成員首次在市區購房自住的,給予60萬元購房補貼。市江海英才計劃攀峰資助對象(團隊爲排名前三的核心成員)在市區購房的,給予100萬元安家補貼。市江海英才計劃資助對象(團隊爲排名前三的核心成員)在市區購房自住的,給予40萬元購房補貼。市區企業全職引進我市產業發展急需的擁有博士(或正高級職稱、特級技師職業資格)、碩士(或副高級職稱、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高層次人才在市區購房自住,購房補貼按照通人社開〔2023〕13號文件要求進行發放。(碩士15萬,博士30萬)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或技師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的人員,於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首次來市區就業並連續繳納社會保險3個月以上且購買市區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購房款總額2%的購房補貼,該獎補與在主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1.5%獎補重疊享受。
六、推動商品住房存量去化
《通知》第六至七條明確,鼓勵開發企業開發建設改善型住宅,加大核心區域、優質地塊供應,優化空間指標計算規則,鼓勵優質企業合作,增強開發優質產品的能力。在“以需定購”的前提下,支持地方國有企業收購已建成未出售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七、提升助企便民服務
《通知》第八條明確,主城區範圍內取消單期預售面積限制,支持車位、車庫與住宅同步預售,適當拉長土地出讓金付款時限,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實施新建商品房網籤備案和預告登記同步辦理,推動商品房項目“交房即發證”等,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建立房地產交易平臺,爲購房羣衆和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一站式交易服務。
八、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
《通知》第九至十條明確,幫助企業完善“白名單”申報條件,規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加大房地產領域違法違規行爲整治力度,引導各類媒體準確解讀房地產政策,維護市場正常秩序。
編輯:李可芹、曹晨、品怡
責編:馬躍
審覈:錢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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