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發聲,支持房地產稅收新政將出臺
爲了支持房地產止跌回穩,一些稅收新政將要推出。
10月12日,在國新辦發佈會上,財政部副部長廖岷在談及下一步支持房地產平穩發展舉措時稱,按照黨中央決策部署,正在抓緊研究明確與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相銜接的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政策。
目前中國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區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比如根據2016年財政部、稅務總局相關規定,針對北京、上海、廣州和深圳四地,對於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後的差額按照5%的徵收率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此後這一免稅政策年限一度提高至5年,但近期上海等地又將其調整爲2年。
不難發現,普通住房享受的增值稅優惠政策力度更大,只要對個人持有兩年及以上住房銷售,就可以享受免徵增值稅優惠政策。但如果屬於非普通住房,依然需要繳納房屋增值部分5%稅款,這對於房價較高的北上廣深來說,依然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按照2015年國務院相關文件,普通住房主要指的是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在此之外則爲非普通住宅。而各地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具體確定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詳細標準。實踐中由於此前房價上漲,一些中小套型剛需住房也成爲了非普通住宅。在當前房地產市場低迷之下,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呼聲較大。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充分賦予各城市政府房地產市場調控自主權,因城施策,允許有關城市取消或調減住房限購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完善房地產稅收制度。近期包括上海等地調整限購政策,明確取消了普通住房標準和非普通住房標準。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副院長田志偉告訴第一財經,上述財政部表態後,未來增值稅優惠政策應該實現對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增值稅統一待遇,即都按照普通住宅進行徵稅或享受相關免稅優惠政策。
在土地增值稅優惠方面,目前也區分爲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比如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可以免徵土地增值稅。而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則可以讓納稅人充分享受當下優惠政策。
廖岷表示,下一步,財政部還將進一步研究加大支持力度,調整優化相關稅收政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近年爲支持樓市穩定,財政部出臺的“賣舊買新”換購住房階段性個人所得稅退稅政策等,對於降低居民的購房負擔、增加住房需求發揮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