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央企擔當 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
近日,有媒體報道部分央企發力養老服務業,探路“公建民營”模式增加普惠養老供給。我國已經進入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階段,老年人口規模大、贍養負擔重,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是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必然要求。
2013年,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此後,我國養老服務業快速發展,養老服務制度框架不斷健全,基本養老服務得到有效發展。根據民政部統計數據,截至2020年6月底,全國已有近22萬個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790多萬張養老服務牀位。然而,我國養老服務業發展在解決了從“無”到“有”的問題之後,還面臨着有效供給不足、發展質量不高等困難,老年人住不上、住不起、住不好的問題依舊突出。
養老服務業具有前期投入大、投資回報週期長的特點,對企業的投融資能力、運營管理能力有很高的要求。現階段我國普惠型養老服務業市場主體以民營中小微企業爲主,企業的投融資能力弱、運營效率和抗風險能力低,用地難、用人難、盈利難等問題較爲突出,導致普惠型養老服務的有效供給不足、服務質量不高。
推動養老服務業高質量發展,一方面,要通過經濟增長和加大轉移支付提高老年人收入水平和支付能力;另一方面,也要從供給側發力,在落實針對中小微企業的政策支持的同時,積極發揮大中型國有企業,特別是央企的作用。
國有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在國家戰略、國計民生等領域發揮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是我國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一項重要任務,關係億萬老年人及其家庭的幸福生活。國有企業積極參與養老服務業,推動養老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是落實國家重大戰略部署和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體現。
國有企業參與養老服務業,既是責任使然,也是優勢所在。養老服務業具有初始投資規模大、投資見效慢、回報週期長等特點,而國企尤其是央企資金實力雄厚,融資能力強,又不會過分追求短期經濟利益,有條件、有能力做養老服務業產業發展的開拓者。
此外,養老服務業對土地和設施資源要求高,大多數央企擁有存量土地和設施資源,部分央企本身有比較完善的內部養老服務設施和提供養老服務的經驗,通過盤活現有資源可以有效降低投資運營成本。
再者,央企多是全國佈局,企業規模大、產業鏈長,在公司治理方面也有豐富的經驗積累,更容易實現養老服務的規模化、連鎖化、專業化發展,有助於在降低供給成本的同時培育品牌。央企所具有良好的社會形象,在社會上有較高的美譽度,由央企提供養老服務,更容易獲得老年羣體及其所在家庭的信任和支持。
當然,央企參與養老服務業,不是要企業辦社會。歷史上,國有企業承擔過較多的養老、醫療、教育等社會職能,導致企業經營效率低下、缺乏活力。經過多年改革,大部分國企辦社會問題已得到了很好解決。央企參與養老服務業是參與市場服務,不是也不能走歷史老路,在履行社會責任的同時,要堅持以市場化、專業化的手段推動養老服務業高質量發展。
我國普惠型養老服務業發展尚處在起步階段,現階段央企參與養老服務,扮演的是開拓者的角色,重在發揮表率作用和引領作用。在發展過程中,相關央企要注重與其他類型的企業合作,引領和帶動更多社會力量參與到養老服務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