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介白/【石木欽案】獨家報導下,未審先判的冤魂何其多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因捲入二十多年前的與當事人不當飲宴案,狼狽請辭下臺。(圖/記者季相儒攝)
纔剛審完臺大校長管中閔的違反兼職案,身爲終審特任官的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卻因捲入二十多年前的與當事人不當飲宴案,狼狽請辭下臺,時機點來的巧合,引發各方揣測。
來自藍綠各自不同政治立場的評論看法,因爲是從政治角度出發,自然得出不同的解讀,諸如拔「管」不力、秋後算帳等,又如司法圈內逼退人事鬥爭,甚將幕後黑手的砲火指向司法院長許宗力。各種版本的流傳,好不熱鬧,滿滿的流言蜚語成了司法圈內茶餘飯後的題材,但過程中的媒體角色,卻成了被忽略的重中之重。
已請辭下臺的石木欽,從他透過律師發出的函文可知,此刻除了蒐證考慮對大院長許宗力提告外,在與律師討論案情之餘,石木欽應該終於可以體會到什麼叫「司法不公」了吧!
一件事有其兩面,石木欽是否爲僞善的司法官?有無涉入關說或只是單純接受不當飲宴?權責單位如監察院自會調查認定,但重點卻是,過程怎會如此粗糙不堪,遑論一般老百姓遭遇官司時所受到的對待。
先說這一宗牽涉超過二十年的黑函檢舉案,曾經出現在2014年石木欽剛出掌臺灣高等法院院長的人事案,原本沉睡的案子卻在管中閔懲戒案宣判出爐,作成最輕的申誡處分後,重新被拿出來調查。這裡的調查,先「刑事後行政」,檢方先查有無刑事不法,意外取得長期與石木欽往來密切的上市公司老闆翁茂鍾,內有翁個人與公開行程的行事曆,紀錄留存之完整,意外掀開翁茂鍾與司法圈人士飲宴的名單。
檢方在確認無刑事不法後,全案簽結,至於是否有違反法官倫理的行政不法,則是重回最高檢察署,由檢察總長署名將石木欽函送司法院議處。而8月29日新上任的司法院政風處長沈明倫,積極調查此案,在約談石木欽後,其主動請辭公懲會委員長一職,騰出難得的終審特任官之一的位子。
石木欽在政風處約談後主動遞出辭呈,但紙媒很巧的在確認請辭後旋即獨家報導,緊接着又在9月17日司法院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前夕,另有媒體加碼系列報導,爆料另有多名司法官也成了翁茂鐘的座上賓。頓時風聲鶴唳,深怕吃到不該吃的飯而中槍。
石木欽被指長期接受不當飲宴,如果司法機關不想讓外界知道,媒體根本無從得知,除非是有心人的操作,透過媒體的報導讓全案沒有迴旋空間,並透過媒體放話,自然可以營造潑糞的效果,先把石木欽的臉抹的又黑又臭;就如同在偵查中,刻意對特定的案件及涉案名人,提供給媒體進行炒作,除有利偵查,也順帶營造有罪元素,將壓力拋給接手審判的法官,若法官判決無罪,再對其扣上「恐龍法官」的廉價指控,本小利粗,以致於類似案例所在多有。
▲身爲第四權的媒體,在面對獨家新聞時,應客觀且兼顧平衡,以免成爲被有心人操弄的棋子。(圖/視覺中國CFP)
是以,石木欽案在臺北地檢署的刑事他字案調查時,密不透風,怎麼待案件回到司法院的行政調查時,卻成了一堵透着風的牆。會有如此差別,在於刑事案件有泄密的罪責,但類似石木欽案的行政調查卻沒有相關刑責,因此先確定石木欽請辭信遞出,緊接着就有媒體做獨家報導。
媒體身爲第四權,除了滿足讀者知的權利外,在面對有人提供獨家新聞時,能否先靜下心來,把獨家的成就感先暫時擺一邊,想想是否會成爲被人利用的打手;另應兼顧平衡,以免因單一管道的片面餵養新聞,失了客觀性,甚至成爲被有心人士利用的棋子,變成未審先判的幫助犯。
面對類似司法風紀案件,以及層級到終審的公懲會委員長,記者當然很難抗拒不發,礙於新聞同業的競爭,以及擔心漏新聞,這是記者的悲哀與宿命。身爲媒體人,有新聞不發,失職,非發不可,也要儘量客觀。
該案所謂的接受不正當飲宴,如果是爲特定案件當事人的偶發性接受招待,肯定一刀斃命,但遠從二十幾年前就持續互動到近五年前,兩人的關係應該是交往多年的老朋友。以目前司法院人審會議決的罪名嚴重違反法官倫理,傷害司法形象來看,司法圈內人如果交往多年的好友涉訟,趕快退出羣組,把電話設爲黑名單,免得日後倒楣被流彈打到。
石木欽案的消息外泄,適足給所有媒體人上了一堂課,石木欽請辭乃至後續的人審會議處,過程中,不利石木欽的消息一再外泄,也難怪他會發律師函給司法院長許宗力,並感嘆此刻已經未審先判了。縱使在媒體淡忘此案的某一天,就算還了他公道,但爲時已晚,傷害也恐難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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