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權住宅困境 解決貸款難題 重中之重
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秘書長於俊明表示,2013年「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修正後,建物允許分割,這是國產署在地上權招標機制上很大的突破,不僅承買人可以用「區分所有權人」的身分成立管委會進行管理、提升社區生活品質,且住戶擁有「物權」後提高價值與流動性,加上地租改爲部分浮動、部分固定,對地上權招標的財務計算及存續期間穩定性,助益極大。
不過,地上權住宅最大的問題,在於購買者的分戶貸款困難重重,住戶有了建物所有權和地上權持分,依民法規定,拿來設定抵押不會有問題,但金融機構承作意願極低,或只能以建商轉貸、另找擔保品或更高利率來克難解決,對要買地上權住宅的民衆來說,負擔極重也極度不公平。
要知道地上權住宅並非永續型所有權,沒有炒房動機,屬於真正的居住需求者,但在持有成本的負擔上,他們被轉嫁國有土地的地價稅,比同區段自用住宅高出6.25倍,房屋稅也沒有比所有權房子優惠;此外,地上權住宅別說政策優惠貸款,就連一般房貸都常碰壁,因此建議政府要重視這個問題,讓地上權住宅案能夠照顧到購買端。
永信建設前副總顧嶽軍表示,地上權住宅的貸款問題是「重中之重」,以高雄市來說,未來五年就有二千多戶地上權住宅需要貸款,亟待政府重視解決。目前地上權住宅貸款像是「蠻荒世界」,有些利息甚至要多出一般房貸六碼,且成數只給六成,簡直任由銀行獅子大開口,購屋者也猶如二等公民沒有保障。他呼籲銀行局要解決這個問題,否則以後沒人敢做地上權住宅。
國有財產署長曾國基表示,銀行對地上權住宅放款意願仍不高,以致地上權宅銷售不佳,確實可能影響投資人未來投標意願。
中國土地改革協會理事長楊松齡表示,地上權住宅不易貸款,會使弱勢者愈弱勢,沒有錢的人買地上權住宅反而貸不到款;而地上權地租爲自用房屋地價稅的七至十倍,當公告地價調漲,地租跟着漲,買地上權變成不划算的事,與居住正義的目的恰恰相反。
金管會銀行局主秘童政彰表示,地上權住宅缺乏債權保障、流通市場資訊不夠充分、鑑價不易,銀行對於放款風險極敏感;地上權住宅和「以房養老」一樣,屬於政策性、公益性產品,如何解決問題值得思考。建議未來可建置地上權住宅交易資訊平臺,讓銀行貸款與民衆購買有更公開透明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