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地區特工被捕向國民黨求償8千萬 更一審判敗訴
▲地方法院判國民黨賠8千多萬,經上訴後,更一審判免賠。(圖/翻攝自Google街景)
旅日華人唐亦農1987年協助中國國民黨,到大陸地下組織蒐集情報,並負責金錢接濟17名特工,國民黨向他承諾,如果失事會「從優撫卹」,2年後這羣特工紛紛被大陸政府逮捕,最重者坐牢18年,出獄後向國民黨請求撫卹金,國民黨卻違反承諾,唐跨海提告,高院更一審判定敗訴,國民黨不用賠償撫卹金。
國民黨指出,大陸地區特工撫卹辦法等相關規定在1995年才通過,這17名特工在此之前就已失事,因此不適用從優撫卹;另外,表示唐益農等人應向國防部軍情局請求賠償,國民黨只負責政府布建與聯繫。
臺北地院2011年判定國民黨必須賠償總額8292萬元,經過上訴,高等法院認爲,17名特工授權唐亦農訴訟的文書,未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驗證程序,真實度可議,改判國民黨免賠。高院更一審表示,授權書中的17人無法證明其真實身分,並且國民黨沒有委任唐男代爲接濟,判決維持國民黨勝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