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政協原副主席郝方林被開除黨籍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月6日披露,據遼寧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遼寧省委批准,遼寧省紀委監委對大連市政協原副主席郝方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郝方林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購物卡;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紀法底線失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郝方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遼寧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遼寧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郝方林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據遼寧省紀委監委官微消息,郝方林於2024年8月5日被查。

郝方林,男,漢族,1956年5月出生,1975年7月參加工作,197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

曾任大連市政府副秘書長,大連開發區(出口加工區、旅遊度假區)黨組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2008年8月,任大連市甘井子區委副書記、副區長、代區長;2008年12月,任大連市甘井子區委副書記、區長;2011年3月,任大連市甘井子區委書記;2016年1月,任大連市政協副主席、甘井子區委書記;2016年5月,任大連市政協副主席;2018年5月,退休。

編輯/劉茜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