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鄂州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吳學富被開除黨籍
(原標題:湖北省鄂州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吳學富被開除黨籍)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月19日消息,據湖北省紀委監委:日前,經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紀委監委對鄂州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吳學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吳學富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串供堵口,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將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在下屬單位報銷;違背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生活腐化,道德敗壞;用人腐敗和用權腐敗交織,靠“水利”吃“水利”,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幹部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並索取、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吳學富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吳學富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調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