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政協原主席謝樹林被開除黨籍:違規幫兒子改檔案和戶籍年齡
據湖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紀委監委對長沙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謝樹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謝樹林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漠視黨紀國法,退而不休,利用“二線權力”大肆斂財,作風跋扈,爲政擅權,把主管領域當成“私人領地”,肆意干預、插手執法司法、工程項目和人事安排,私德不修,治家不嚴,全家上陣搞家庭式腐敗。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獨斷專行,公然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決定重大問題,瞞報房產,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權違規幫其子篡改檔案和戶籍年齡,在幹部職務晉升、轉業安置等工作中,利用職權違規爲他人謀利;廉潔底線失守,大搞權色、錢色交易,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擅權妄爲,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家風敗壞,對配偶、子女失管失教;以權謀私,大搞權錢交易,收受鉅額賄賂。
謝樹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謝樹林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南省監委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