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取消積分落戶名額限制 租賃房屋即可落戶
日前,瀋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瀋陽市進一步促進外來人口落戶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通知指出,爲推動我市人口發展,以人口高質量發展支撐東北全面振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取消積分落戶名額限制。取消積分落戶名額、指標及分值限制,暢通外地居民來我市落戶渠道。
二、放寬學歷落戶範圍。高中畢業生,技工學校、職業學校及以上院校在校生和畢業生,其本人及近親屬可在我市落戶。
三、放寬投靠落戶範圍。將原夫妻、子女、父母投靠落戶範圍,擴大到近親屬投靠落戶。
四、放寬購房隨遷落戶人員範圍。在我市購房並取得合法房屋手續的人員,產權人本人及近親屬可在我市落戶。
五、放寬集體戶落戶範圍。符合我市落戶條件的外地居民,其本人及近親屬可在我市派出所集體戶辦理落戶。
六、在沈取得《遼寧省居住證》即可落戶。在我市取得《遼寧省居住證》的外地居民,其本人及近親屬可在我市落戶。
七、在沈租賃房屋即可落戶。在我市城鎮地區租賃房屋的外地居民,其本人及近親屬可在我市落戶。
八、在沈務工即可落戶。簽訂用工協議等證明的在沈務工人員,其本人及近親屬可在我市落戶。
九、在沈就學即可落戶。在沈就讀大學生,其本人及近親屬可在我市落戶。
十、退役軍人完成安置即可落戶。完成年度安置的退役軍人,其本人及近親屬可在我市落戶。
以上措施由市公安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30日後施行。
市公安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出臺實施細則並貫徹執行。我市原落戶政策與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