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規範購房貸款手續代辦行爲
不得強制購房人接受指定中介辦貸款
“必須找他們指定的中介辦貸款,否則開發商不配合。”說起以前買房時的遭遇,瀋陽市民李女士挺氣憤,“當時還交了好幾千元的代辦費,自己辦咋就不行?”記者3月17日獲悉,瀋陽市房產局、瀋陽市自然資源局、瀋陽市金融發展局、中國人民銀行瀋陽分行營業管理部、瀋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五部門聯合發佈了《關於規範購房貸款手續代辦行爲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不得強制購房人接受其指定的房產中介機構提供代辦貸款服務;購房人選擇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金融機構指定的房產中介機構提供代辦貸款服務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購房人收取與代辦有關的任何費用。
只能由開發商指定的房產中介代辦貸款手續、中介收取高額的代辦費、做假材料規避政策……很多購房人在辦理貸款的過程中會有這些遭遇。爲進一步規範商品房銷售市場秩序,維護購房人合法權益,《通知》要求,商品房銷售過程中,購房人以按揭貸款方式購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金融機構不得強制購房人接受其指定的房產中介機構提供代辦貸款服務。購房人可以自行辦理按揭貸款手續,也可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金融機構指定的房產中介機構,或者自行委託其他房產中介機構代辦按揭貸款手續。
針對一些中介機構收取所謂的“代辦費”行爲,《通知》要求,購房人選擇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金融機構指定的房產中介機構提供代辦貸款服務的,開發企業或者金融機構應當與其指定的房產中介機構協商解決代辦貸款服務費用,不得向購房人收取。同時要求:購房人選擇自行辦理購房按揭貸款手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金融機構應予以配合協助,並提供便利條件。
“找人做材料,保證貸款能下來!”面對一些中介人員的忽悠,可不能相信。《通知》指出,房產中介機構在提供房地產居間、代理等服務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有關法規政策規定,不得爲購房人規避限購、限貸等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協助提供虛假證明材料。
據瞭解,爲進一步規範購房貸款手續代辦行爲,瀋陽市將加強行業監管,依據政策規定,嚴格審查購房資格、貸款資格等,對違反本通知規定的機構及從業人員,視情節輕重採取約談負責人、責令整改、暫停網籤資格、公開曝光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將依法移送有關部門。(記者陶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