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凱莉/怕標「萊劑」惹貿易報復 那就各國豬肉一視同仁

陳凱莉律師

政府遲遲不願鬆口標示萊豬的理由在於,會被其他國家貿易報復。這個結論程度是對的,但有些話我認爲蔡政府沒有說清楚。

關於國際貿易方面,到底可不可以對進口產品進行標示這件事情,WTO體系中與此可能有關法則,在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的原則規定很清楚;第一是「最惠國待遇」,第二是「國民待遇原則」。主要的原因是GATT就是爲了促進國際間關貿合作,禁止國際間歧視對待以促進多元化發展而成。

國民黨舉辦「最後的晚餐晚會,黨主席江啓臣、總召林爲洲領唱反萊豬戰歌。(圖/記者林敬旻攝)

所謂的「最惠國待遇」簡要來說,就是國家對待所有WTO會員國,在進口部分的相關舉措必須一致。所稱「國民待遇原則」,指的是國家對待進口的舉措必須與國內相同,起碼不能有相對不利益的對待措施

回到萊劑豬肉標示這件事情,針對雙北主張「進口豬肉要清楚標示萊劑,或至少標示不含萊劑」,在國際貿易上確實是行不通的。因爲不管是要「標示萊劑」,或是「標示沒有含萊劑」的規範基本上,只要是針對「進口產品」進行特殊規範,很容易被認爲是針對進口產品進行的特定措施,且該特定措施涉及歧視,確實很容易被認定爲違反GATT的相關規定,貿易報復實際上也確實是有可能的。

校園確定禁萊豬!教育部掛保證:3368校餐點限定「國產豬」 。(圖/記者崔至雲攝)

但是如果蔡政府只是擔心因爲違反GATT規範,被貿易報復的話,是否有可能要求全面標示?也就是說,不分進口豬或本地豬,要求販售豬肉的業者全面標示。

要求所有業者一律標示的好處是,就GATT的規範來說,沒有違反最惠國待遇或是國民待遇原則的要求。就國內業者來說,提供清楚的標示讓消費者選擇,雖然提高營業成本,但資訊透明可以提高消費者的消費意願。就進口商來說,則是透過萊劑的標示提供市場一個新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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