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等四部門印發通知實施設備更新貸款財政貼息政

財政部等四部門:銀行向經營主體發放的貸款符合再貸款報銷條件的,中央財政對經營主體的銀行貸款本金貼息1個百分點。按照相關貸款資金劃付供應商賬戶之日起予以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2年。在《國務院關於印發〈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的通知》(國發〔2024〕7號)印發之日(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經營主體簽訂貸款合同、設備購置或更新改造服務採購合同,且相關貸款資金髮放至經營主體並劃付供應商賬戶的,可享受貼息政策。

本文源自:金融界AI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