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觀察:“反向開票”解決資源回收企業“第一張票”難題

人民網記者 車柯蒙

爲了解決資源回收企業難以獲取第一張發票從而實質增加稅負問題,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於資源回收企業向自然人報廢產品出售者“反向開票”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允許資源回收企業向自然人報廢產品出售者“反向開票”。目前“反向開票”政策措施落地實施已一個月餘,政策推進資源回收利用行業全產業鏈規範發展的作用正逐步顯現。

記者瞭解到,在廢舊物資回收業務中,銷售方一般爲自然人,往往採用“不帶票銷售”方式將報廢產品銷售給資源回收企業,這導致企業不僅無法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也難以獲得合規的增值稅發票作爲稅前扣除憑證。

“反向開票”政策措施落地一個月以來,收到了不少自然人報廢產品出售者和資源回收企業反饋的“好評”。

在浙江,作爲自然人報廢產品出售者的於育根從事廢舊塑料銷售已經好幾年了,一直和台州一家資源回收企業保持合作關係。“以前,我們每次賣完廢舊塑料,都需要到稅務部門去代開發票,現在收購舊塑料的公司可以‘反向’直接給我開發票,免去來回跑的麻煩,有了發票,平時買賣交易就更規範了。”於育根說。

在河南,沁陽市鴻發金屬廢品回收有限公司年收購加工廢鋼89.34萬噸。企業財務負責人表示,《公告》實施之前,公司一直面臨着“第一張發票”取得難的問題,存在較大的涉稅風險。《公告》實施後,沁陽市稅務局第一時間輔導企業完成“反向開票”資格申請,並和企業一起向上遊300餘名自然人客戶宣講相關政策,完成簽訂代辦稅費協議等準備工作,將自然人報廢產品出售者納入徵管服務體系。目前,該公司共向395個自然人報廢產品出售者開具發票1426份,金額9365.32萬元,已代辦各項稅費145.16萬元。

業界專家認爲,得益於“反向開票”,資源回收企業最關心的發票獲取問題得到解決,打通了成本列支入賬的堵點,有利於資源回收行業輕裝快跑。

廣東省稅務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反向開票”解決了資源回收企業“第一張票缺失”問題,賦予了資源回收企業規範合法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讓持續開展出售報廢產品業務的自然人也能按現行稅法規定享受增值稅免徵或減徵政策。

政策落地後,不少資源回收企業負責人表示,“反向開票”一個月來,行業全供應鏈和全產業鏈發展迎來了良好稅收環境,增添了資源回收動能。

據瞭解,在採購環節,以前個人銷售廢品時,大多不開具增值稅發票,進而導致回收企業在銷售其收購的回收資源時,增值稅抵扣鏈條斷裂,同時企業所得稅沒有發票憑證進行成本扣除,無形中增加了企業經營成本。“反向開票”在降低企業運營成本的同時,打破了原有的交易鏈條,從源頭上爲擴產能提動能增添了便利,讓企業“收舊”更便利、“換新”有動力。

與此同時,“反向開票”不僅爲資源回收產業添動能,也激活了終端消費者“以舊換新”的消費活力。

出售報廢汽車的廣州市民李先生就享受到第一波“反向開票”的便利。“之前一直計劃要把家裡已到報廢年限的舊車賣了,剛好最近有‘反向開票’政策,在收舊企業這邊直接就可以開票了,方便又快捷。”

“推廣資源回收企業向自然人報廢產品出售者“反向開票”做法,是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助力綠色低碳循環經濟體系建設、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中央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副院長劉金科表示,實行“反向開票”後,有效解決了資源回收企業長期以來稅款抵扣和成本扣除問題,有利於暢通資源循環利用鏈條,進一步增強投資者信心,吸引更多資本進入資源回收行業,促進資源的循環利用,推動我國綠色發展邁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