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禮讓行人! 南投交通大執法4天取締221件惹民怨
五一起交通大執法,南投縣警局4天取締221件交通違規,其中汽車行經路口不禮讓行人開罰33件。(南投縣警局提供/楊靜茹南投傳真)
南投縣長許淑華呼籲執法警員取締過程中一定要加強交通宣導,也責請相關單位透過各種管道宣導,讓民衆知道交通法規並遵守。(南投縣政府提供/楊靜茹南投傳真)
中央政府爲了洗刷臺灣是行人地獄罵名,5月1日起交通大執法,南投縣截至5月4日止,共取締221件交通違規,其中,汽車於路口不禮讓行人提高罰款3600元,共開罰33件,南投縣長許淑華8日在縣務會議要求相關單位加強交通宣導,建立禮讓行人觀念,減少交通事故發生,不希望民衆不知法而挨罰。
南投縣府8日舉行縣務會議,南投縣警察局長黃勝源報告,爲了保障行人行的安全,中央要求5月1日起擴大取締交通違法,特別是行人路權執法,汽車駕駛人若不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通過,罰款從2000元提高至3600元,機車騎士若不禮讓行人,仍維持罰款1200元。
南投縣警局指出,南投交通大執法4天,共取締221件,以人行道違停及臨停達145件最多,其次是在非號誌化路口(閃燈路口等)未依號誌或標誌停車再行駛共40件、路口不停讓行人共33件及取締道路障礙共3件。
警方指出,不停讓行人部分,僅取締33件,不過違規罰金從2000元提高到3600元,不少民衆遭開單,收到罰單才發現罰款高達3600元,憤而向警局或地方民代抱怨,「交通宣導不足,突然就開罰,還罰那麼重」。
許淑華說,中央政府爲了降低交通災害,避免傷亡,要求地方警察強烈執法,不過她認爲,執法人員取締過程中一定要加強宣導,希望民衆能多多瞭解,即便是綠燈可以通行,但經過學校附近或路口,一定要放慢速度,注意停、看、聽,務必禮讓行人,避免違法;她也將請教育處、新聞及行政處等單位,透過各種管道加強宣導,讓民衆知道交通法規,並保障自已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