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一週抓87件酒駕 將持續取締酒駕與不停讓行人大執法

北市警方一週內共取締87件酒駕。(翻攝照片/林鬱平臺北傳真)

爲防制酒駕,臺北市警局從12月24日起,因應聖誕及跨年假期,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大執法」專案,統計至31日止,共取締酒駕計87件。爲持續展現強力執法決心,杜絕駕駛人僥倖心態,另因應年節前各項活動頻繁,爲維護行人安全,再規劃自今年1月3日起至2月15日止持續執行專案,針對酒後駕車及車輛不停讓行人加強執法,並將於首(3)日9時至12時針對行人10大多事故路口同步執行取締不停讓行人,保障民衆行的安全。

警方統計,北市2019年至去年11月止,行人10大多事故路口依序爲信義路建國南路口、西寧南路洛陽街口、延平北路中正路口、和平西路西園路口、民生東路林森北路口、民權東路吉林路口、承德路大南路口、重慶北路涼州街口、民生西路重慶北路口、忠孝西路重慶南路口,肇事原因以車輛「搶越行人穿越道(不停讓行人)」爲主,統計去年1至11月計共取締1萬2207件。

警方表示,專案期間將針對行人10大多事故路口規劃同步取締外,各分局擇定轄區重要路口及無號誌行人穿越道加強執法,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皆處駕駛人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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