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半年酒駕取締高達1227件 將執行3天大執法地點曝!
屏東警方爲全面防杜酒後駕車,將於15日至17日連續3天展開「全縣同步取締酒駕」大執法專案。(警方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屏東警方爲全面防杜酒後駕車,將於15日至17日連續3天展開「全縣同步取締酒駕」大執法專案。(警方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據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統計,今年上半年取締酒駕違規多達1227件,警方爲全面防杜酒後駕車,將於15日至17日連續3天針對各易酒駕肇事的聯外道路、餐廳、Pub、KTV等易飲酒場所周邊熱區路段,展開「全縣同步取締酒駕」大執法專案。
警方表示,今年上半年取締酒駕違規多達1227件,顯示仍有許多民衆心存僥倖酒駕上路,加上暑假到來,許多民衆會利用這段時間規畫家庭出遊,爲此將全力防堵酒駕惡習,將於15日至17日連續3天展開「全縣同步取締酒駕」大執法專案,以保障民衆外出安全。
警方說,將持續結合全國同步取締酒後駕車工作,針對各易酒駕肇事的聯外道路、餐廳、Pub、KTV等易飲酒場所周邊熱區路段,規畫路檢及機動攔檢取締,防堵酒駕行爲,並即時防制危險駕車事件。
警方指出,駕駛人呼氣酒測值達每公升0.15毫克以上,機車騎士可處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則可處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至2年、吊扣該汽(機)車牌照2年。
至於駕駛人呼氣酒測值若達到每公升0.25毫克以上,同車年滿18歲以上的乘客將處6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警察局長戴臺㨗表示,防制酒駕是警察保障用路人安全的重點工作,將持續強力執行、嚴打酒駕,展現提升交通安全及維護社會秩序的決心,籲請同桌同車親朋好友應相互勸阻酒駕並代爲指定安全駕駛,而餐飲業者也應協助代客叫車或代駕服務,絕不可任由酒後顧客取回車鑰匙自行開車,共同維護交通安全與落實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