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酒駕大執法今上路 連10天取締
臺北市警察局爲避免民衆酒後駕車,決定自12月24日起至明年1月2日止,連續10天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大執法」專案。(北市警局交通大隊提供/黃婉婷臺北傳真)
國內新冠疫情趨緩,加上歲末年終、耶誕佳節、元旦跨年及尾牙等活動陸續到來,臺北市警察局爲避免民衆酒後駕車,決定自12月24日起至明年1月2日止,連續10天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大執法」專案,機車最高罰9萬、汽車12萬,同車乘客也最高將罰3000元,拒酒測者則罰18萬。
根據統計,今年1月至11月止,臺北市易發生酒後駕車的違規路段中,前10名依序爲民權西路、林森北路、長安東路一段、中正路、重慶北路四段、松仁路、萬大路、環河北路三段、新生北路一段、濱江街等;市警局現已針對這些路段規畫勤務,不分時段、全天都會執行。
開放內用逢過節 件數增加
交大執法組長黃孝勳指出,今年11月取締酒後駕車件數高達412件,較上個月增加144件,12月統計至19日止爲252件,就全年來看有持續上升的趨勢,主因是北市開放內用後,各單位聚餐頻繁,加上各式節日將至,酒局自然變多。
黃孝勳分析,酒駕好發時段分佈廣,最常出現的時間仍爲凌晨時分,拿11月數據來分析,早上0至6時、佔38%,另一個時段爲早上6時至中午12時、佔29%,但這次酒駕勤務取締時段不分凌晨、上午或下午,提醒民衆不要認爲警方只在深夜取締。
拒絕酒測者 將處罰鍰18萬
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汽、機車駕駛時,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機車駕駛人將處1.5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汽車駕駛人處3萬以上、12萬以下,拒絕酒測者罰處18萬罰鍰;駕駛人酒測值若達到每公升0.25毫克以上,同車年滿18歲以上的乘客將處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交大指出,爲有效防制酒駕事故發生,警方也會在易發生酒駕肇事時段及路段,如酒店、KTV及餐飲店等提供飲酒場所周遭地區,加強攔檢稽查;建議民衆若因參與飲宴場合而喝酒助興或食用含有酒精成分食品,有移動需求可以讓未飲酒親友接送或預約酒後代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