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賄超2600萬元 ,青藏鐵路公司原總經理王忠玉受審

新京報訊 據慶陽市中院官微消息,2023年9月12日,甘肅省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青藏鐵路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王忠玉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

甘肅省慶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王忠玉在1991年至2017年期間,利用擔任青藏鐵路公司黨委書記、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副總經理及蘭州鐵路局黨委書記等職務便利,爲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590.11385萬元;被告人王忠玉退休後利用其原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爲,爲他人在工程承攬、科研項目立項、產品推廣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他人財物共計55.3萬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當庭進行了質證。在法庭主持下,控辯雙方圍繞指控事實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王忠玉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辯護。被告人王忠玉作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各界羣衆50餘人旁聽了庭審。本案將擇期宣判。

編輯 劉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