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太平原副總經理肖星受賄案一審

藍鯨新聞7月11日訊(記者 石雨)2024年7月11日,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執行董事、副總經理肖星受賄案。

河南省新鄉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98年至2023年,被告人肖星利用擔任共青團上海市委地區工作部科員、統戰部副部長、市青聯副秘書長,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浦東新區支公司總經理,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黨委書記、總經理,太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總經理,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執行董事、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融資貸款、業務合作、求職就業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8148萬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肖星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肖星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肖星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公開資料顯示,肖星,1971年12月出生,江西上饒人,擁有上海大學社會學專業在職博士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2005年加入中國人壽上海分公司,邁入保險業。2013年9月,肖星轉戰中國太平,此後在集團旗下資管、養老、金服等多家子公司擔任重要職務。

2023年7月1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告,肖星涉嫌嚴重違法違紀,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4年1月5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肖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值得注意的是,近兩年來,中國太平體系內已有數位高管被查。

今年4月,中央第七巡視組進駐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開展巡視工作。中央巡視組將在中國太平工作3個月左右。巡視組受理信訪時間截止到2024年7月12日。

7月9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紀檢監察組、福建省紀委監委消息: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江蘇分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倪波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福建省龍巖市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肖星簡歷:

1994年7月-2005年7月,歷任上海大學(原上海科學技術大學)計算機工程與科學學院團委副書記,上海團市委地區工作部(權益部)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部長助理,上海團市委統戰部副部長,上海市青聯副秘書長,上海市團委權益部部長;

2005年7月-2007年12月,歷任中國人壽上海市分公司人力資源部總經理、黨委組織部部長,浦東支公司總經理;

2007年12月-2009年11月,歷任中國人壽(海外)黨委委員、監事長兼香港分公司副總經理、中國人壽信託董事長;

2009年12月-2013年9月,歷任中國人壽上海市分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黨委書記、總經理;

2013年9月-2017年12月,任太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期間:2016年9月-2017年1月參加中央黨校第41期中青年幹部培訓一班學習);

2017年5月-2020年6月,任中國太平保險集團黨委委員、副總經理(期間:2018年9月至2019年11月,兼任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董事長);

2020年6月-2023年7月,任中國太平保險集團黨委委員、執行董事、副總經理(期間:2021年12月起,兼任太平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

2023年7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