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搖號新政正式發佈,一人多號、“假結婚”等問題被治理
經過近半年的意見收集和政策調整,12月7日,《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和《<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2020年修訂)正式發佈,新政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本次發佈的搖號新政的主要調整包括指標配置向“無車家庭”傾斜、每人最多隻能保留1個小客車指標、取消申請更新指標的時限要求等方面。
本次搖號新政的重點調整之一,是在以個人爲單位參加普通指標搖號和新能源指標輪候配置方式的基礎上,增加以“無車家庭”爲單位搖號和積分排序的指標配置方式。同時,指標配置向“無車家庭”傾斜照顧,通過賦予“無車家庭”明顯高於個人的普通指標搖號中籤率和新能源指標配額數量,優先解決“無車家庭”羣體的用車需求。
今年6月1日,北京市交通委發佈通告,對《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和《〈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修訂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在爲期一個月的意見徵集中,公衆意見主要集中在家庭新能源指標占比過高,影響了正在輪候新能源指標的個人利益,建議設置過渡期。
對此,北京市交通部門對6月公開徵集意見的政策優化方案進行了完善,將徵求意見稿中的家庭新能源指標占比80%的傾斜比例調整爲三年過渡期達成,即:除了配置給單位的指標和營運小客車指標以外,2021年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數量的60%優先向“無車家庭”配置,其餘向個人配置;2022年度該比例調整爲70%;2023年度及以後該比例調整爲80%。
爲了進一步增強社會公共資源分配的公平性,搖號新政推動個人名下第二輛及以上在北京市登記的小客車有序退出。1人名下擁有多輛在北京市登記的小客車的,車輛所有人可以一直使用到報廢,更新時可以選擇其中1輛申請更新指標,其餘車輛不予辦理更新指標,但允許車主向其名下沒有北京市登記小客車的配偶、子女、父母轉移登記多餘的車輛。
北京從2011年開始對小客車實施總量調控,並以搖號的方式分配車輛指標。根據此前的政策,搖號獲得了小客車指標,只有夫妻才能辦理過戶手續,實現名下有車。因此,市場上出現了以“結婚”爲手段,專門幫助他人過戶京牌小客車指標的灰色產業鏈。根據北京警方11月9日發佈的通報,在10月30日至11月6日開展的“平安3號行動”重拳打擊,深挖幕後“黑中介”及利益鏈條,短短8天時間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66人,其中有124人被刑拘。一名37歲女子兩年結婚離婚28次,變更過戶車輛23輛,令人瞠目結舌,足以說明此類行爲的猖獗。
爲維護社會公序良俗,有效打擊利用或違反指標管理措施牟取非法利益的行爲,提高行爲人的違法風險和成本,維護小客車指標調控政策的嚴肅性,搖號新政規定在辦理夫妻間車輛變更登記、離婚析產車輛轉移登記時,需滿足婚姻存續期滿1年的條件。個人名下有2輛及以上北京市登記的小客車的,在辦理向配偶、子女、父母轉移登記車輛時,受讓方與車輛登記所有人的親屬關係存續期也需滿1年。
北京市交通委表示,新政啓動實施後,將藉助婚姻、人口信息大數據進行嚴格審覈。對於利用一人名下多車非法租售指標、通過婚姻登記有償轉移指標的行爲,指標調控管理部門會同公安、交管和司法部門加強打擊,一經查實將收回指標,已經購置車輛的,將納入黑名單不予辦理更新指標。
值得一提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也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離婚登記將增加冷靜期。離婚冷靜期滿後的30日內,離婚登記當事人雙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逾期不領則視爲撤回離婚申請。這也將進一步增加爲車牌“假結婚”的違法難度和時間成本。
?更新指標更加靈活,郊區車牌還得等
本次搖號新政取消了申請更新指標的時限要求。原政策規定,申請小客車更新指標的,須在車輛辦理完成轉移、註銷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提交更新指標申請,逾期未申請的視爲自動放棄。原政策在近年來的施行過程中存在兩個問題:一是出於個人主客觀原因導致未能在規定時限內申請更新指標,對個人造成重大損失;二是本不急於新購置車輛的個人,不得不趕在時限到期前申請更新指標,不利於實現調控政策關於放緩機動車增速的目標。
取消時限後,將方便市民根據實際需要安排申請更新指標的時間,也有利於進一步放緩機動車增長。需要提醒的是,一旦申請獲得更新指標後,指標有效期仍爲12個月。
對於公衆呼聲較高的擁堵費和郊區牌照等其他政策建議,北京市交通委表示市有關部門還將結合落實城市總體規劃進一步研究論證。
在小客車配置指標數量計劃上2021年不作調整,仍爲10萬個,其中,普通指標4萬個,新能源指標6萬個。指標配置時間由每年配置六次改爲配置三次,其中五月份配置新能源指標,六月、十二月配置普通指標。
附:北京市交通委政策解讀一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