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興區通報一批餐飲門店食品安全問題
北京市大興區通報一批餐飲門店食品安全問題
1、北京鑫淼盛世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稱:金手勺),你(單位)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宣傳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給予警告。
2、北京零柒壹柒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稱:驢肉火燒.黃燜雞米飯),你(單位)食品製作間內環境不整潔和食品從業人員未戴發帽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八)項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的規定,給予警告。
3、北京麗濤餐飲有限責任公司(招牌名稱:香滿園米線),你(單位)食品製作間內有蒼蠅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的規定,給予警告。
4、北京世紀獨壹味餐飲中心(招牌名稱:蟹食客)未按規定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保存記載有貨物名稱、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等內容的相關憑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第五十三條第二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給予警告。
5、北京興來順餐飲中心(招牌名稱:西北美食),你(單位)對餐飲服務經營者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行爲和未按規定建立並遵守進貨查驗記錄進行處罰,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五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一百二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責令你(單位)於2024年11月11日前改正,給予行政警告。
6、北京左平佑羲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稱:東北家常菜),你(單位)從事餐飲服務未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建立並落實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的規定。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的規定給予警告,責令立即改正。
7、北京秋菊餐飲服務中心,你(單位) 對食品生產企業、餐飲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製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行爲進行處罰 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八項 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五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 的規定, 現責令你(單位)改正上述違法行爲,並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給予警告。
8、北京劉達餐飲服務中心(招牌名稱:滷煮火燒),你(單位)操作間整體衛生差,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給予警告。
9、北京聚滿樓商貿中心(招牌名稱:溢香園),你(單位)操作間整體衛生差,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給予警告。
10、北京清同軒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稱:羊棒骨),你(單位)操作間整體衛生差,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給予警告。
11、北京一家食舍餐飲有限公司(招牌名稱:鑫富記鐵鍋燉),你(單位)未按責任制要求落實食品安全責任,未落實周排查、月調度的行爲,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2022公佈)第十二條,《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2022公佈)第十三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五十一條、《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2022公佈)第十八條的規定,給予警告。
12、北京四九唐舍餐飲服務有限公司(招牌名稱:馥天下),你(單位)未按照規定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機制的行爲,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五十一條、《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的規定,現責令你(單位)改正上述違法行爲,並作出如下行政處罰: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