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義區查處5家存在食品安全問題的餐飲單位
新京報訊 9月26日,據“順義市場監管”微信公衆號消息,順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持續開展餐飲業食品安全大檢查行動,加大對連鎖餐廳、“網紅”餐廳、美食城、學校食堂、集體用餐配送等餐飲單位的檢查力度,現將近期結果公示如下:
1、北京麥田牛約堡亞瑟美食店(個體工商戶)(招牌名稱:牛約堡)
存在未按要求落實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晨檢制度的問題。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2、北京龍盛祥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稱:龍盛祥美食城)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場所環境整潔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3、北京昶欣順聯餐飲有限公司(招牌名稱:火爐火)
存在未按要求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十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4、北京樂時代餐飲服務有限公司(招牌名稱:樂食匯美食城)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場所環境整潔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5、北京來福堂餐飲有限公司(招牌名稱:人民大食堂)
存在從業人員食品加工操作時未佩戴手套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八)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編輯 唐崢
校對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