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洋澱可制定嚴於國標的地方排污標準
白洋澱之於雄安,如同西湖之於杭州。白洋澱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關係到區域生態安全和雄安新區生態文明建設,直接影響京津冀生態安全和可持續發展進程。
4月1日是雄安新區設立四週年的日子。雄安新區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規《白洋澱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條例》在這一天正式實施。
在當日召開的《白洋澱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條例》新聞發佈會上,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周英介紹,《條例》共8章100條,從規劃管控、污染治理、防洪排澇、修復保護、保障監督等方面對白洋澱及其流域進行了詳細全面的規範。
《條例》突出規劃引領和剛性約束,依法保障各項規劃落地落實。《條例》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控,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從源頭減少污染排放,嚴格確定白洋澱流域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和資源利用上線,制定生態環境准入清單。明確可制定嚴於國家標準的污染物排放地方標準,完善白洋澱流域生態環境標準體系。禁止新建高耗水、高排放企業和項目,對現有相關企業和項目依照有關規定改造、轉型、關停或者搬遷。
在環境污染治理方面,《條例》進行全面規範。《條例》落實屬地責任,採取控源、截污、治河、補水等系統治理措施,推進全流域聯動綜合治理。明確禁止向水體排放油類、酸液、鹼液或者劇毒廢液,傾倒、排放工業廢渣、城鎮垃圾和其他廢棄物等十項污染水體行爲。規範排污許可管理和排污口設置,嚴禁污水直接入河入澱。在澱內以及澱邊、入澱河流沿岸規定範圍內,禁止從事水產、畜禽等養殖活動,禁止違法違規在澱區內修築圍堤圍埝及其道路。
《條例》爲防洪排澇專設一章,規定堅持上蓄、中疏、下排、適滯的方針,分區域按兩百年一遇、一百年一遇、五十年一遇等標準要求建設防洪工程。《條例》要求將海綿城市、韌性城市等建設要求納入相關規劃建設管理,堅持河道清理整治、嚴格涉防洪項目管理、加強蓄滯洪區建設、完善流域防洪聯動機制,構建防洪排澇體系,確保雄安新區防洪排澇絕對安全。
建設雄安新區,一定要把白洋澱修復好、保護好。《條例》對加強白洋澱全流域生態修復與保護做出規範。強化水資源利用保護,落實落細科學治水節水用水措施,建立生態補水多元保障機制,促進水系連通。推進農業、工業、居民生活等領域節水、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加強溼地修復,保護和恢復流域溼地面積和生態功能,構建以白洋澱爲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開展白洋澱底泥、蘆葦蒲草、圍堤圍埝等管護治理,強化生物多樣性保護。
在法律責任方面,《條例》逐一對照所規定的禁止行爲,嚴格設置相應法律責任。包括完善非法排污,未進行環評擅自開工建設、違法採砂等法律責任,新增違法修築圍堤圍埝,擅自建設旅遊設施,釋放、丟棄、擅自引進外來入侵物種的法律責任。對非法設置排污口、屢查屢犯、污染水體等違法行爲,《條例》堅持嚴懲重罰,增強了剛性約束。
白洋澱屬海河流域大清河水系,素有“華北明珠”之稱,對維護華北地區生態環境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雄安新區設立後,白洋澱環境綜合整治成效初顯,但由於歷史欠賬較多,生態環境治理保護依然任重道遠,亟待強化規劃和法規法治保障。《條例》是實現白洋澱生態環境高水平、高標準治理保護的法律利器,爲建設綠色生態宜居新城區、打造新時代生態文明典範城市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撐,奠定了堅實法治基礎。 (記者 白波 通訊員 呂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