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排放標準全球最嚴 空污緊箍咒 工總促檢討
對現行採用的空氣污染環保標準,全國工業總會直言,法規不斷加嚴下,多項標準已成爲全球最嚴格,反觀達整體空污30%的移動污染源,卻未採取美、日、歐盟等先進國家列爲優先管制的做法,強烈呼籲政府重新檢討現行空污環保相關標準。
工總舉年初公告的「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草案爲例指出,這已成爲全球最嚴格的標準。這項公告裡,不僅訂定加嚴的廠區周界標準,也要求兩年內達成二階段管制目標。
工總並且指出,先進國家如美、日、星、紐及歐盟,都沒有針對有害空氣污染物訂定廠區周界標準,而是採排放管道標準進行管制,顯見我國兩年內要達成第二階段的加嚴標準,過於嚴苛。
工總並強調,美、日等先進國家都是將移動污染源優先列管,因爲移動污染源與固定污染源相比,佔比更高,達到整體空污的30%。但環保署現行對移動污染源的管制措施,不論汽車、機車,雖有加嚴排放標準、客運業車輛也有更新補助,或補助汰換低污染車輛、推廣電動汽機車,所有內容都具有階段性與多元性,就是沒有列爲優先管制。
工總認爲,如果只強烈限縮業者排放空間,對實際空品改善根本無濟於事,呼籲政府如要有效降低污染源,應重新檢討「固定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及移動污染源各項標準與輔助計劃。
工總也提出建言,對「固定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應佐證健康風險評估的合理性,以免因過度加嚴影響產業發展;對移動污染源,建議「空污基金」補貼移動污染源管制運用時,應專款專用,移動污染源可考慮隨油徵收費用等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