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市殷都區人民政府原副區長蘇英傑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中共安陽市委批准,安陽市紀委監委對安陽市殷都區人民政府原副區長蘇英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蘇英傑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爲親屬在經營活動中謀取利益;追求低級趣味;損公肥私,貪污公款;大搞權錢交易,爲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款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蘇英傑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安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安陽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蘇英傑開除黨籍處分;由安陽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 ∣ 河南省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