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年前銀樓搶案主嫌遭刑求?高檢署聲請再審
臺灣高等法院2日開庭審理蘇炳坤再審案,傳喚當時證人郭中雄(前右)等人出庭釐清案情。郭中雄表示,當初因受到警方刑求,才咬定蘇炳坤有涉案。中央社記者王揚宇攝 107年7月2日
新竹商人蘇炳坤被控33年前持刀搶銀樓遭判刑15年定讞,去年經高院再審改判無罪確定,臺灣高檢署調查認爲,蘇不僅遭刑求外,連當年「咬出」蘇涉案,被判刑16年定讞的搶匪郭中雄也遭刑求逼供 ,以有新事實、新證據,向高院聲請再審郭中雄。
1986年3月23日,新竹金瑞珍銀樓發生搶案,老闆陳榮輝被歹徒砍傷,主嫌郭中雄落網後在警察刑求下指蘇炳坤涉案,隔年郭男遭判刑16年、蘇判15年定讞。
蘇入獄服刑2年後獲保外就醫,2000年由前總統陳水扁特赦免除罪刑,2017年他聲請再審獲准,高院審理後,去年改判無罪,檢方放棄上訴而確定,創下司法史上總統赦免後獲再審且改判無罪的的首例。
高檢署認爲,郭中雄曾是蘇僱用的員工,2人曾因薪資問題而有紛爭,高院再審開庭時,郭證稱當年因行竊失風,當時被帶到青草湖派出所刑求,他被摀口、從鼻孔灌水,員警還拿電話簿墊在他身上,拿鐵錘敲他,要他「咬出幾個出來」,他便咬蘇涉案。
蘇炳坤再審被改判無罪後,高檢署認爲郭中雄當年亦遭刑求,以有新事實、新證據,日前已向高院聲請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