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着力監督糾正異地趨利性執法司法問題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王峰 北京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印發《關於全面深化檢察改革、進一步加強新時代檢察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系統部署深化檢察改革,進一步加強新時代檢察工作。
12月5日,最高檢舉行新聞發佈會,通報《意見》的制發背景、主要內容,以及檢察機關全面深化改革的亮點舉措。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童建明介紹,《意見》部署了服務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系列檢察舉措。其中要求“防止和糾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這也是今年最高檢部署的“檢察護企”專項工作中的一項重點工作。檢察機關將持續落實,着力監督糾正違法"查扣凍"財產特別是異地趨利性執法司法問題。
童建明介紹,《意見》除引言和結語外,包括7個部分36個條目。基本框架爲一個“總體要求”和六個“主要板塊”。其中,六個主要板塊是主體內容,有6部分34個條目。
一是健全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絕對領導制度體系。其中的4項具體內容都是加強檢察機關政治建設的重要舉措。
二是完善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制度體系。主要是充分履行檢察職能,爲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在維護穩定方面,《意見》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系統部署了推動健全國家安全體系、協同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機制、協同推進社會治安整體防控體系建設、積極參與網絡綜合治理、促進健全社會治理體系等方面內容,強調“依法嚴懲羣衆反映強烈的犯罪”,切實增強人民羣衆安全感。
在服務發展方面,《意見》部署了服務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系列檢察舉措。其中要求“防止和糾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這也是今年最高檢部署的“檢察護企”專項工作中的一項重點工作。檢察機關將持續落實,着力監督糾正違法"查扣凍"財產特別是異地趨利性執法司法問題。
三是健全強化法律監督工作機制。主要是鞏固深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法律監督工作格局,切實維護執法司法公正。
關於刑事檢察工作,《意見》專門部署“完善刑事指控體系”“健全刑事訴訟全流程監督機制”,更好發揮刑事檢察在追訴犯罪、維護穩定、保障人權、守護公正中的重要職能作用。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將制定檢察公益訴訟法列入立法規劃。《意見》強調要配合加快推進檢察公益訴訟立法,旨在更好推動把改革成果上升爲法律制度。
四是健全檢察機關公正司法體制機制。主要是通過深化檢察機關自身改革,確保自身嚴格依法辦案、公正司法。《意見》部署“落實和完善司法責任制”,明確細化完善檢察官職權清單、完善司法責任認定和追究機制、健全檢察官懲戒制度等方面要求。
近期,最高檢黨組深入貫徹黨中央關於整治形式主義爲基層減負部署,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檢察管理,在《意見》中將“健全檢察業務管理、案件管理和質量管理機制”單列一條,提出完善業務研判、指導、評價體系,健全案件質量檢查評查制度等舉措。
五是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檢察隊伍。這部分明確的8項內容都是加強檢察隊伍、基層基礎建設的重點舉措。《意見》強調堅持從嚴監督管理與鼓勵擔當作爲相結合,既完善檢察機關一體推進“三不腐”、防治“燈下黑”機制,又完善檢察人員履職保護制度。
六是健全檢務保障和科技支撐機制。包括完善檢察機關經費保障機制、以科技賦能法律監督。近年來,檢察機關深入實施數字檢察戰略,積極探索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技術輔助司法辦案,《意見》對此作了再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