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監督糾正違法查扣凍財產及異地趨利性執法司法問題

記者今天(5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製定出臺《關於全面深化檢察改革 進一步加強新時代檢察工作的意見》。

《意見》部署了服務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系列檢察舉措。其中要求"防止和糾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最高檢相關負責人介紹,這也是今年最高檢部署的"檢察護企"專項工作中的一項重點工作,檢察機關將持續落實,着力監督糾正違法查扣凍(查封、扣押和凍結)財產特別是異地趨利性執法司法問題。

《意見》重點聚焦檢察機關法律監督這一主責主業,對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這"四大檢察"工作作出部署,進一步明確了法律監督重點。關於刑事檢察工作,《意見》專門部署"完善刑事指控體系""健全刑事訴訟全流程監督機制",提出落實加強人權司法保障要求,依法加強刑事訴訟法律監督;完善立案監督辦案規範,依法監督糾正非法取證、違法適用強制措施等偵查活動違法行爲;依法加強對涉及人身權利強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的監督;規範刑事案件指定管轄工作;加強對涉案財物處置的法律監督。更好發揮刑事檢察在追訴犯罪、維護穩定、保障人權、守護公正中的重要作用。

爲切實維護執法司法公正,《意見》提出健全檢察機關公正司法體制機制,通過深化檢察機關自身改革,確保自身嚴格依法辦案、公正司法。部署"落實和完善司法責任制",明確細化完善檢察官職權清單、完善司法責任認定和追究機制、健全檢察官懲戒制度等方面要求。

(總檯央視記者 程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