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迴流投資產業公股獲利 成爲財部關注重點 

財政部蘇建榮。(圖/記者賴於榛攝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財政部長蘇建榮今(3)日將赴立院財委會進行業務報告,除了提賦稅改革方案之外,蘇建榮也認爲,公股行庫獲利應該雙引擎,除了銀行之外,也要有保險動能挹注。

財政部今(3)日將赴立法院財委會進行業務報告,根據報告內容,可以看出財政部稅改的重要方向,其一就是針對司法院釋字第745號解釋(林若亞條款),鑑於各界對薪資所得減除特定費用議題甚爲關切,財政部部委託學者研究並召開公聽會廣徵意見,凝聚共識,於考量財政收入租稅公平稅政簡化等原則,審慎評估可行方案及研議配套措施,提出「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林若亞條款是因應名模林若亞在2005年報稅時以「執行業務所得」報稅,指收入全都花在治裝等費用,全部申請列舉扣除,被國稅局認定是「薪資所得」,不得采列舉扣除,要求補稅5萬餘元。後來司法院745號解釋,認爲財政部違憲,因此財政部必須在2年內修正所得稅法,讓薪資可以覈實減除,就形成了俗稱的林若亞條款。

財政部預計在今年10月底將要修正案行政院,目前暫定的方案是治裝費工具費以及教育訓練費用可以做爲減除的項目,估計年薪220萬元~500萬元以上的高所得者可以受惠,受惠人數估計在5~10萬人。

此外,財政部的報告也顯示,因應國際間合作反避稅趨勢,多國陸續承諾依「共同申報準則(CRS)」進行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加上近期美中貿易關係緊張,臺商可能有調整投資架構及全球營運佈局需求而匯回資金,惟此涉及租稅公平、資金有效管理、洗錢防制、經濟穩定與發展面向,財政部將配合行政院施政需求,與相關部會審慎研議可行措施,根據瞭解,財政部將主導設立專法,提供租稅上的優惠以及有效管理。

財政部官員表示,但設立專法必須要跨部會溝通,引導海外資金迴流措施的專法主管機將是財政部,不過,資金迴流一定要有效管理,避免亂竄入股市、房市,而是能夠真正引導進入5+2產業,提振臺灣的經濟、產業發展,有效投資則需要經濟部參與。

其他重要的賦稅改革還包含洗錢防制、精進電子申報繳稅作業,提升查覈效率及降低民衆納稅成本。

不過,蘇建榮也關心,公股、金控如果只有單靠銀行賺錢,不是很OK,希望未來可以靠銀行、保險(產險壽險)賺錢,至少有雙引擎;至於公股整並的部分,他指出,兩家公司合併文化上就會有差異,必須要磨合,所以不能因要合併而合併,而是要有「綜效」纔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