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下單、寄“空包裹” 重慶某網店銷售5864袋臘魚近半爲虛假交易

12月2日,川渝市場監管部門聯合發佈兩地查處的部分網絡交易監管典型案例。重慶某網店銷售5864袋臘魚中2585袋爲虛假交易。

近半數訂單爲虛假交易的“空包”

據介紹,重慶某食品有限公司通過委託生產或購進成品的方式獲得臘魚產品,並在某電商平臺開設店鋪“X貨郎旗艦店”上架銷售。2023年7月5日,大渡口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的經營場所開展現場檢查,發現8袋委託生產的“煙燻臘魚”產品,其營養成分表標示有“脂肪:每100克34.1克(g),NRV%:57% ”等信息,對其中的營養成分表所標示的數值,當事人無法提供計算依據及相關檢驗報告。

不僅如此,通過調查,執法人員還發現當事人平臺店鋪已銷售臘魚產品5864袋,其中成交的6筆訂單共2585袋產品爲虛假交易,系當事人通過自行下單購買,實際沒有郵寄產品,只是郵寄了一個有物流單號的空包裹。

該經營者存在生產經營標籤上含有虛假內容的食品和對其商品的銷售狀況作虛假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等違法行爲。對此,大渡口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給予了行政處罰。

幫助直播間“增粉”他搭起“手機牆”

劉某爲提高經濟收入,於2022年10月從某電商平臺、某二手電商平臺購買了430臺改裝手機及配套設施設備(後賣出210套,剩餘220套),配備100條寬帶搭建了“手機牆”。調查發現,手機牆上擺放了200臺手機,當事人爲每臺手機獨立購買了直播平臺或短視頻平臺虛擬賬號,並自2022年11月開始從事幫助直播間主播漲人氣和幫助直播平臺用戶賬戶漲粉、刷播放量等業務。

當事人的上述行爲違反了《重慶市反不正當競爭條例》。沙坪壩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給予了行政處罰。

無獨有偶,肖某某自2022年12月起,開始經營“漲粉”業務。通過購買“漲粉”名額,購買後通過微信聯繫意向購買者。談妥交易後,購買“漲粉”服務的客戶會通過微信向當事人發送鏈接(客戶賬號),並支付費用。當事人再將上述鏈接輸入相應網址並輸入“漲粉”數量,整個交易完成。對此,市場監管部門也依法對當事人給予了行政處罰。

爲賣更多盲盒商家邀請司法鑑定概率

據介紹,四川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僅僅委託某司法鑑定機構對其盲盒產出概率運算方法進行鑑定,但未對任何一款盲盒實際產出概率進行鑑定的情況下,在其經營的“XX玩家”APP和小程序每一件盲盒產品主頁面使用紅色加粗字體顯著標註“商品概率經司法鑑定真實有效,請放心購買”內容。通過這種方式,利用消費者對司法鑑定機構權威性和公正性的普遍認知,誤導消費者,對消費行爲構成實質影響。

對此,眉山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對當事人給予了行政處罰。

上游新聞記者 嚴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