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噪音再見!北市公告「管制時段」禁手持工具施工 最高罰3萬

▲北市環保局公告修正「臺北市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爲之區域範圍及時段」,違反者將依噪音管制法規定處3000元至3萬元罰鍰。(示意圖/記者陳致平攝)

記者陳致平/臺北報導

北市環保局公告修正「臺北市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爲之區域範圍及時段」,即日起禁止業者於管制時段內使用手持工具從事工程致妨礙安寧行爲,同時增加納管第4類噪音管制區的營建工程施工時間,違反者將依噪音管制法規定處新臺幣3000元至3萬元罰鍰,拒不改善者可按次累罰。

環保局表示,此次修正公告爲維護居住品質,增加第4類噪音管制區的營建工程施工時間,管制時段爲平日晚上10點到隔日上午8點;例假日晚上6點到早上8點,及中午12點到下午2點。

環保局統計,北市2023年民衆陳情營建及裝修工程噪音共計7,424件(營建工程5,316件;裝修工程2,108件),佔總噪音陳情數35.3%,其中裝修工程中有超過8成(1,689件)屬使用手持工具相關噪音陳情案件,顯見以手持工具從事裝修作業所造成的噪音確實影響民衆生活安寧。

環保局表示,鑑於民衆對生活品質要求愈來愈高,爲提升生活環境品質,且施工人員使用手持工具進行施作也確實會產生噪音影響安寧,該局決定加嚴納管禁止營建工程及裝修作業現場工作人員於管制時段使用手持工具從事敲擊、鑽孔、鋸切、釘合、打磨等方式施工而產生噪音致妨礙安寧的行爲。

環保局進一步表示,現行已優先管制民衆居住區域(第1~3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致妨礙安寧行爲,該局考量臺北市人口及建築密度較高之特性,第4類噪音管制區主要雖屬工業或交通使用,惟仍緊鄰住宅區,管制區內的營建工程於夜間及例假日中午時段施工過程仍會產生環境污染,影響市民居住生活導致民衆陳情,故增加納管第4類噪音管制區,以維護市民居住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