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警加強取締改裝噪音車 最高可罰3萬元

中和警分局15日會同環保稽查人員,共同於易遭檢舉噪音車路段執行聯合稽查勤務。(中和警分局提供)

警方15日於中和景平路與景安路口進行路檢稽查。(中和警分局提供)

改裝車夜間常製造噪音,尤其在寧靜住宅區擾人清夢屢引起民怨,並易與危險駕車畫上等號,因此取締改裝致噪音車輛成爲當前重點工作。有鑑於此,中和警分局15日會同環保稽查人員,共同於易遭檢舉噪音車路段執行聯合稽查勤務。

中和警分局表示,經分析改裝車輛熱點並擇定轄內適當路段俾利執行,據此規畫在景平路與景安路口(往新店方向)進行路檢稽查,運用擴大臨檢警力強化攔查。

由於新北市政府已公告深夜22時至翌日早上6時,禁止未經「噪音審驗」或檢驗「合格排氣管」的車輛行駛在道路上,倘違反上開規定者,由環保局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23條規定告發,處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可按次連續處罰。

經統計,中和警自今年1月份起,共通報102件非法改裝排氣管致噪音車輛。於當日強化攔查及執法作爲,共計舉發非法改裝如變更頭燈、車身顏色、改裝HID、LED燈泡等計6件、無照駕駛1件及相關交通違規7件,依法告發將處新臺幣900元至1萬2000元罰鍰,並責令檢驗及改正,以改善車輛噪音擾民及維持交通秩序與安全。

中和分局分局長趙家輝呼籲,警方將持續與環保機關,不定時、不定點執行聯合稽查取締違法改裝(噪音)車輛勤務,請民衆應確實遵守交通等相關法規,切莫擅自改裝車輛製造噪音,另也將強化攔停稽查等積極勤務作爲,有效遏止競速、無照駕駛、酒後駕車及危險駕駛等違規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