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改裝噪音車 南警分局一夜開出73張罰單
臺南市警六分局會同交通警察大隊、臺南監理站及市府環保局,在南區大同路、生產路口實施「監警環聯合稽查」路檢行動。(警方提供/洪榮志臺南傳真)
臺南市警六分局會同交通警察大隊、臺南監理站及市府環保局,在南區大同路、生產路口實施「監警環聯合稽查」路檢行動。(警方提供/洪榮志臺南傳真)
微型電動二輪車違法改裝情況嚴重,臺南市警六分局昨晚會同交通警察大隊、臺南監理站及市府環保局,在南區大同路、生產路口實施「監警環聯合稽查」路檢行動時,短短3個小時共攔查91輛電動自行車,並當場開罰73件,展現強力執法的決心。
警方表示,此次聯合稽查路檢行動,主要是針對微型電動二輪車有無審驗合格及違法改裝,以及機車違法改裝LED或HID車燈、設高音喇叭、無照駕駛與排氣管翹管、無隔熱防護裝置、拆除消音器等違規行爲,主動展開攔查檢驗。
警方開出的73件罰單中,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改裝車輛有68件、無適格駕照4件、擅自變更原有裝置規格1件;另外,環保局當場檢測的17輛車中,不合格有3輛、需召回檢驗1輛。
警方還說,機車最常見的改裝違規行爲,以頭燈燈光異常最多,像自行將大燈改裝成LED燈具,但卻未前往監理單位檢驗並辦理變更登記,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車輛所有人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後回監理單位檢驗;另頭燈以外的燈光、喇叭、排氣管及照後鏡等異常,依法可處車輛所有人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警六分局長許敏能呼籲民衆,切勿任意改裝車輛、拆除消音器或超速行駛,未來警方還將持續結合路檢、巡邏等勤務,針對改裝車輛經常出入的路段,加強攔查取締,還給民衆安全、安心、安寧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