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人注意!這種行爲要重罰了!8月1日起施行
注意了!
8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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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公佈了《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其中提到:
在高層民用建築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爲電動自行車充電,拒不改正的,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截圖自應急管理部官網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
處
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罰款,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
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罰款:
(一)在高層民用建築內進行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未履行動火審批手續、進行公告,或者未落實消防現場監護措施的;
(二)高層民用建築設置的戶外廣告牌、外裝飾妨礙防煙排煙、逃生和滅火救援,或者改變、破壞建築立面防火結構的;
(三)未設置外牆外保溫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標識,或者未及時修復破損、開裂和脫落的外牆外保溫系統的;
(四)未按照規定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備相應條件的人員值班的;
(六)因維修等需要停用建築消防設施未進行公告、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落實防範措施的;
(七)在高層民用建築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爲電動自行車充電,拒不改正的。
此前
關於電動車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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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電動車爲何不能在樓道停放和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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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人注意!這種行爲要重罰了!8月1日起施行 (來源:~)
# 溫馨提醒 #
再次提醒大家
電動車充電要安全!
電動車充電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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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景一:
情景二:
3m/s
預防電動車火災
請注意這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