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補助浪費公帑3000萬? 經部:放任會虧更多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4)日質疑,監察院曾檢討地方產業發展基金,認爲各地方政府一度大量申請補助,後來因無力執行又取消,導致浪費公帑逾新臺幣3000萬元。不過,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副處長蘇文玲解釋,站在主辦單位立場,若放任未符合規定的計劃繼續進行,最終恐浪費更多資金,「我們管控其實非常嚴,去問地方政府就知道。」
黃國昌今天在立法院財政、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上先指出,地方產業發展基金補助部分行政區域已逾5次,但有41個區域連一次也未獲得補助,資源分配顯然不均,「新竹市東區、北區、香山區獲得計劃補助次數高達5次,金額都在7000萬元左右,連江縣也是類似狀況,結果這些少數特定縣市,在最後成效報告中,有發展出什麼特色產業嗎?」
蘇文玲今天下午出席OTOP地方特色購物網啓動記者會,會前接受《ETtoday東森新聞雲》訪問時,她聞言先直呼「沒有沒有,他(黃國昌)誤會了,不可能這樣。」直言臺灣共有368個鄉鎮,許多都尚未取得補助、接受輔導,經濟部不可能放任單一鄉鎮重複獲取資源。
她進一步解釋,按規定,同一鄉鎮在5年內無法申請2次補助,雙方認知會出現差異,主要是因爲相關整合型計劃以行政區爲申請單位,「就像嘉義市,只有東、西兩區,幾乎都申請整合型計劃,因此,無論哪些鄉鎮提出申請,最後都會變成像是兩區輪流的狀況。」
針對監察院曾檢討地方產業發展基金一事,黃國昌也質疑,各地方政府一度大量申請補助,後來因無力執行又取消,導致公帑浪費逾3000萬元。對此,經濟部次長沈榮津坦言,各地方政府在3、4年前開始積極提出申請,但由於尚未熟悉就不斷提案,才造成後來「有做不下去」的狀況,強調經濟部是因爲當下認爲不妥,才決定打住、終止計劃。
「監察院是認爲,你(經濟部)終止的計劃共花費3000多萬,一旦終止就形同浪費,可是,我們的立場是,它進度已經落後,或者偏離原本計劃了,如果繼續進行會浪費更多錢。」蘇文玲直言,針對該基金,經濟部管控相當嚴格已是衆所周知的事情,「針對不符合計劃的部分,我們都會要對方(地方政府)把錢吐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