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費公帑的鹿港戲曲燈區
鹿港燈會隆重上場,縣府文化局在我家前設了一個戲曲燈區,節目活動期間有16天,假日一整天高分貝噪音污染,週一到週五則由下午一點多至晚上十點,放送着大音量的各項節目。
可惜的是,在非假日的活動,坐於戲曲舞臺前欣賞節目表演的觀衆幾乎都是個位數,二人、六人、七人、九人不等,沒有超過十人,而當上演布袋戲的時候,觀衆竟然一度掛零,最多沒有超過二人,但是因節目噪音所影響的附近民衆,則有數百人以上,惹得民怨沸騰。
觀衆沒人怎麼辦?有一次,活動單位就找上了附近的國中生二十多人來充場面,只見這羣學生穿着薄薄的外套,在寒風中瑟縮在椅子上,忍受着一般人難以忍受的噪音與低溫,無語問蒼天。
而在戲曲燈區沒有廁所,有些小朋友忍不住,當場由父母在現場脫褲小便,活動進行到昨天第11天,終於看見活動單位運來流動廁所,燈會快結束了,在遊客沒廁所的抱怨下,民怨呈現出主辦單位的後知後覺與顢頇不堪。
想來,政府單位的錢真的是太多了,不這樣浪費公帑燒錢,可能錢用不完,值得可議的是,辦活動未做妥善規畫,辦了活動沒人來欣賞,卻要附近數以百計的居民忍受十幾個大喇叭音箱的高噪音,還要忍受16天,這種政府的活動真可謂是最糟糕的擾民活動。
●作者李福生,現居彰化縣鹿港鎮,自由撰稿人。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