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欣裕臺被認定附隨組織 國民黨敗訴理由曝光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發言人許瑞助說明裁定結果。(圖/記者張曼蘋攝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行政院不當黨產委員會追討黨產,國民黨百分百持股的中投及欣裕臺公司今年11月1日被認定爲國民黨附隨組織,國民黨與中投、欣裕臺不服原處分,分別提出停止執行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下午記者會,裁定駁回聲請。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下午3時召開記者會,行政庭長兼發言人許瑞助表示,本院原處分僅爲認定中投公司及欣裕臺公司所有之現有財產之來源及屬性,予以區別確認。至於中投及欣裕臺公司的現有財產是否被認定爲不當取得之財產,爲相對人依黨條例第6條第1項規定另行認定,並非原處分所產生法律效果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黨產會執行處分,不代表國民黨、中投與欣裕臺公司會發生難以回覆的損害,更沒有所謂避免難以回覆損害的急迫必要性,不符合行政程序法中的停止執行要件,故裁定駁回國民黨與中投、欣裕臺聲請的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