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指是國民黨附隨組織 救國團56億資產被凍結!上訴結果曝

救國團遭黨產會認定是國民黨附隨組織,提行政訴訟遭判敗訴(中時資料照片)

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在2018年遭黨產會處分,認定爲國民黨附隨組織,並凍結其資產56億多元,救國團不服提起訴訟請求撤銷處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救國團設立之時,其人事、業務、財務均與國民黨有緊密關係而受實質控制,且未相關財產既未經釐清權屬,黨產會處分並無違誤,判決駁回救國團的請求。可上訴。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依黨產條例針對救國團是否爲國民黨之附隨組織案,主動立案調查,2017年2月24日、10月24日兩次聽證,黨產會認爲救國團曾受國民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及業務經營,且非以相當對價轉讓而脫離國民黨實質控制,2018年8月7日處分,認定爲國民黨之附隨組織。

黨產會也依黨產條例第5條第1項,推定救國團爲不當取得之財產,禁止處分,另應於受通知日起4個月內向黨產會申報財產,救國團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依據黨產會所提出之卷證及史料,可認爲救國團設立之時,形式上雖隸屬於國防部,但實質上即爲國民黨推展青年工作之組織,其人事、業務、財務均與國民黨有緊密關係而受實質控制。

北高行政法院指出,救國團1969年間解除與國防部隸屬關係併成爲受行政院督導之社會運動機構,再於1998年依人民團體法登記爲公益社團法人,實質控制關係均續存在,1999年初脫離國民黨實質控制,惟相關財產既未經釐清權屬,難認以相當對價轉讓而脫離國民黨實質控制,故黨產會處分認定爲國民黨之附隨組織,於法並無違誤,駁回救國團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