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快評】虐孩酷刑--惡保母、上銬社工,破洞怎麼補?
沒有任何一歲大的嬰孩該如此死去:指甲拔除、顱骨凹陷、生殖器焦黑、小腿骨折。法醫的驗屍報告如同酷刑清單,即使是戰俘都不會受虐至此。
男嬰父母入獄、祖母無力扶養,打算讓人收養。若是運氣好,遇上好的養父母,或許不算太好的人生劇本就能於此改寫。但是,負責出養事宜的兒福聯盟爲男嬰找的保母,卻成了他的生命終結者。主責社工昨天雙手上銬,以「過失致死」、「僞造文書」移送。
兒虐案件總是引起全民公憤。去年十二月平安夜孩子就走了,至今三月,事件才爆發,怎能教人不生氣。兒福聯盟緊急在臉書聲明,表明一切沒有不法,貼文十小時就有一萬人按怒,怒火未消,抵制捐款者衆。官方反應也開始炸鍋,昨天從總統府、行政院到臺北市長蔣萬安都發表聲明,一貫的說詞就是「痛心、檢討」。
到底該檢討什麼呢?該亡羊補牢的,除了如何揪出惡保母的系統性問題之外,當然還有社工制度。
先說保母制度。兒盟的聲明指出,所有與兒盟合作的保母,都是經縣市政府委託的「居託服務中心」登記、有合格「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的保母,而且「這些保母並受到居託中心的持續管理和訪視」。
依法目前要取得保母資格,只要上課一百廿六小時等訓練,取得「托育(保母)人員技術士證」並不很困難,再到各行政區的居託中心申請「居家式服務登記證」,就成合格保母。但「執業」保母究竟是否心態、神智正常、不是虐兒的「反社會人格」,並不在考覈之列。若是日託的孩子,每日回家、家人還可發現異常;但對本案家庭失能的孩子來說,24小時收託,保母照顧品質優劣,靠的就是「居託中心的持續管理和訪視」。
就此案來說,該行政區的居託中心的社工也應有督導保母、負「管理和訪視之責」;兒盟的社工是負責兒童出養事宜。一是保母系統的社工、一是兒福權益的社工,也就是此案應有兩個單位的社工共同監督品質纔是。但事發至今,未見承接居託中心的團體出面說明。
更驚人的是,揭開惡保母虐童的鐵證,竟然是保母家照顧阿公的外籍看護,用手機拍下「打人,好可怕」的影像。但願她已受到妥善的保護。
兒盟社工昨天移送,成爲涉嫌「過失致死」的幫兇,而「僞造文書」罪嫌更啓人疑竇。連日來民衆質疑社工是否探視報告造假;如果落實探視,怎會未能發現法醫斷定的「長期受虐」事實?兒盟執行長白麗芳的說法是「相信社工」沒造假,「不可能去訪視的時候把孩子全身都脫光」。
很難相信這離譜回答是出自全國最大的兒童權益專業助人工作者之口。如果是社工夠專業,光是與孩子互動、觀察他的表情、與保母互動是畏懼或是充滿安全感,大概也能看出底細,真的用不着「脫光」。
更何況,這期間孩子狀況百出,牙齒一下掉了四顆,說是嚴重磨牙,如何讓人相信?十二月社工與保母的探視之約,竟然因爲另一位孩子生病就取消,也十分詭異----那就改期啊,已經狀況連連的孩子,總要見到面才放心吧?一期之不會,果然十二月底就殞命。
兒盟久未露面的董事長林志嘉昨天出面道歉了,指出該名社工手上同時有十多件個案,這只是其中一件。言下之意是指社工的案量太重,以致出錯或造假?
這說法就更令人憂心。因爲兒福聯盟是全國最大的兒童福利機構,曾以3.7億元買下辦公室,財力雄厚,接受政府委託案更不知凡幾。如果連資源充沛的兒盟都讓社工負荷過重,以致關乎人命的基本訪視荒腔走板,那麼其他更欠缺經費的組織,又如何維持社工的工作權益與訪視品質呢?
心痛的總統、閣揆與市長,怎能不心驚?
陳姓女社工昨被依僞造文書、過失致死罪移送偵辦,檢方訊後諭令以30萬元交保。記者翁至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