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回顧/高醫男大生化骨水殺人!他「頭冒白煙」苦走100m倒地亡

高醫高材生竟因場地糾紛,持化骨水尋仇,導致對方傷重不治,而男大生最終遭判刑15年。(圖/翻攝林生臉書

記者陳韻如/綜合報導

高雄醫學大學一名林姓男大生2018年間因不滿傅姓老翁佔用練武場地,竟動手將老翁推倒在地,事後被依《社維法裁罰林男爲此懷恨在心,竟以俗稱「化骨水」的氫氟酸攻擊潑灑老翁,導致老翁最後傷重不治,而林男最終遭到法院判刑15年定讞。

回顧案情,林男2017年7月間就曾在高雄市文化中心涼亭因場地問題與老翁發生爭執,而林男一氣之下竟動手推打對方,導致老翁重心不穩跌倒在地,頭部還因此撞傷。事後老翁不願提告,但林男仍被警方依《社維法》裁處3000元罰鍰。

林男2018年8月20日收到裁處書後,決心報復,先是跑到化工材料行購買化骨水,隔天帶着電擊棒衝到涼亭去攻擊老翁,接着拿出預先購買的化骨水朝老翁狂潑,導致老翁頭部、胸、背冒出白煙,最後忍痛走了100公尺後,倒臥在人行道,經送醫後不幸身亡。

▲林生與傅翁爭奪文化中心練舞場地,不料竟演變成駭人聽聞的「化骨水命案」。(圖/翻攝Google Maps)

對此,林男到案後辯稱,自己只是想嚇嚇對方,且自己雙腿也被化骨水潑灑到,「我到附近公廁沖水,再回到事發現場,傅翁仍坐在原處,我認爲他應無大礙,就離開現場自行就醫,事後上網搜尋才知道會產生致死的結果」,僅承認傷害致死,否認殺人,甚至還提出精神抗辯,要求輕判,但一審法院認爲他行爲時思慮清楚、行兇手段殘忍,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撤銷原判決,審酌林男罹患「邊緣性人格障礙症」和「持續性憂鬱症」,雖未達到「不能辨識其行爲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爲之能力」,或「辨識行爲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爲之能力,顯著減低」的程度,但因情緒累加與不甘願的刺激轉爲暴怒,才釀成悲劇發生,且他事後與家屬以235萬元達成和解,改判林男殺人罪處有期徒刑15年,全案可上訴。

▲化骨水1滴就能奪命,若不慎被噴濺,必須以清水大量沖洗,並儘快送醫。(圖/臺北榮總職業傷病防治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