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言憲法固有疆域「沒意義」 許志雄:誰能說是什麼?
我國領土究竟包含哪些?大法官被提名人許志雄17日直言,中華民國憲法中第14條規定,中華民國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固有之疆域,誰可以說是什麼?皇帝的時候,蚩尤大戰時候的固有疆域嗎?」這沒有任何的意義。
立法院上午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同意權案,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詢問,許志雄過去的著作中提到,一國兩制之憲政,修憲條文明定辦理全國不分區中央民意代表選舉,就正式確立「分裂國家」的地位,因爲全國的選舉就是全國爲範圍。但許雄志迴應,分裂國家因爲沒有事實根據,只是一個政治上的說法,沒有法律意義。
許志雄說,應該要一個國家分爲兩個國家,纔有統一的問題,但是在臺灣沒有這樣的事實存在,至於未來要怎樣,是要由2300萬人民來決定,目前臺灣就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這是沒有辦法否認的事實。
另外,許志雄還說,憲法跟法律上有很大不同,憲法會用一些政治用語,但是在法律上沒有意義,像是增修條文中爲「因應國家需要」,這是一個政治上說詞,沒有法律依據,而即使憲法制定「月球是我們的領土」,這條文就不是一個有效力的條文,如同中華民國憲法中第14條規定,中華民國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固有之疆域,誰可以說是什麼?皇帝的時候,蚩尤大戰時候的固有疆域嗎?這沒有任何的意義。
他強調,依照憲法學的角度來看,國家包含的要素,「我們都具備啊,主權、國民、領土都有,如果不是國家怎麼會有這些機制在呢?」
林昶佐追問,這是否代表憲政基礎上,我們並非「一中憲法」,也不是主張按照憲法實質,而中國、蒙古不是我們的一部分?許志雄也坦言,縱使中國也不敢說蒙古是他們的一部分,蒙古早在1921年就獨立了。未來是未來的是,有人主張兩岸要變成一個國家,有人主張臺灣永遠獨立,即便總統也不能決定的事情,要由2300萬人民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