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擊康得新股東會:10議案均遭否 股民:大股東太壞
6月6日 ,上市公司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ST康得002450下稱“康得新”)在江蘇省張家港環保新材料產業園晨港路85號行政樓會議室召開了公司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
股民現場追問“122億到底去哪兒了?”對此,康得新副總裁、董事侯向京迴應稱:“122億,我們是存到了北京銀行,給我們的對賬單上,明明白白是122億,應計餘額爲122億,但實際餘額爲0,錢到底是在誰的手上,應該不用太長時間就能搞清楚。”
同時,康得新董事長肖鵬確認,1.4億元的利息收入,的確來自於存在北京銀行的122億元存款。
肖鵬表示,已在與北京銀行關聯訴訟中追加其作爲案件的被告,目前正在等候法院的裁定,同時康得新也啓動了起訴北京銀行的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股東大會共有《關於2018年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等10項議案,最終無一通過。
獲知所有議案被否後,現場有股民要求公司公開大股東康得投資集團的投票結果。在現場律師宣讀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的見證意見後,負責監票的股民代表到公司工作人員電腦前查看,並用麥克風表示“大股東全部反對;二股東前三項同意,最後一項同意,其他反對。”
據康得新4月29日披露的2019年一季度報顯示,康得投資集團和浙江中泰創贏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分別持有康得新8.51億股(佔總股本比例爲24.05%)和2.74億股(佔總股本比例爲7.75%),爲康得新第一大和第二大股東。
迴應122億存款去向,稱最近將向銀保監會提交補充材料
“北京銀行122億存款去哪兒了?”成了當天股東大會繞不過去的問題。
對此,肖鵬表示,前期,已經給北京銀行發了商務函,公司也收到了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的回函,經公司董事會通過內部自查發現,公司大股東康得投資集團與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簽訂的《現金管理業務合作協議》違反了法律規定及公司相關規定。
“可以肯定的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加入《現金管理業務合作協議》的行爲,未經過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的批准。” 肖鵬表示:“公司向銀保監會投訴之後,近期將按銀保監會要求補充一些證據材料。我們在與北京銀行關聯訴訟中,追加了北京銀行作爲案件的被告,我們正在等候法院的裁定,同時我們也啓動了起訴北京銀行的工作。”
侯向京表示,公司已向銀保監會投訴,最近收到銀保監局的回函,要求公司補充資料,應該在這周或者下週初就會提交。
此外,侯向京表示:“在董事會努力之下,儘管公司爆雷是我們作爲董事之前就爆了,但具體爆雷的原因是什麼?雷是什麼?是現任董事會挖出來的,我們是一個排雷者,而不是埋雷者。如果因爲我們把雷挖出來,遷怒於我們,這個事情就是非顛倒了,沒有是非了。”
其表示,康得新當時是從很高的位置突然跌落,誰都想不到,在這樣一種情況下,大家心裡的反差、憤怒和失落完全可以理解。
對於新一屆董事會的“排雷說”,肖鵬表示:“如果今天問我排乾淨了嗎,不好意思,我還在努力中,整個團隊都在努力中,我希望時間越短越好。”
此外,其表示:“公司目前在有限財力的情況下,在做一點重點客戶和拳頭產品。爲什麼這麼做?把種子留下去,留到證監會立案調查結束那一天,那個時候我們才能再出發。證監會調查還沒出來,公司還有多少雷呢?到再出發的這一天,就意味着我要對所有人說‘所有雷都排乾淨了’。”
“大股東代表”紀福星請假,10項議案全遭大股東反對
股東大會上,兩筆大額資金的去向問題,矛頭均對準了大股東康得投資集團。除了“122億存款”,還有“預付寧波賽鼎21.7億設備預付款”問題。
肖鵬在股東大會上表示:“關於寧波賽鼎的案子,經偵已經介入調查,公司會採取一切法律允許的手段,追溯該款項。”
康得新此前在年報問詢函答覆中表示,通過自查發現,康得新子公司康得新光電委託寧波賽鼎就“光電材料製造及裸眼3D模組設備採購項目”進行的採購業務,嚴重違反了康得新光電的《供應商開發程序》,該內控制度未得到有效執行的原因是實際控制人同時擔任了控股股東及上市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了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意繞開公司內控流程,未經相應的內部決策程序。
康得新表示,5月8日,公司收到的中國化學賽鼎回函稱,中國化學賽鼎瞭解到,設備供應商收到貨款後已直接或間接將該批貨款匯入大股東康得投資集團賬戶。
爲此,現場有股民提問“大股東康得集團到場了嗎?”“大股東是不是要放棄投票呢?”。
肖鵬迴應稱:“您應該說的是紀福星,他昨天正式請假了。”同時,侯向京表示:“紀福星是公司董事,在今天這個會上他只能代表公司,至於大股東是否在場,我們不清楚。大股東是否在網上投票,目前我們還不知道,應該在網上投票結果出來後,才知道是否投票。”
今年3月初,康得新完成董事會換屆,原董事長鍾玉、原總裁徐曙等“老董事”全部離任,取而代之的是康得新“舊臣”肖鵬、大股東康得投資集團副總裁紀福星、“中植系”餘瑤以及曾於“寶能系”任職的侯向京等人。
目前,康得新原獨立董事陳東、楊光裕和張述華已分別於4月28日、5月13日和5月23日提出離職,而董秘杜文靜和證券事務代表王山也相繼於5月5日和5月17日提出離職,其中,前四人均在2018年年報中表示不保證年報的真實性。
資料顯示,紀福星生於1964年,金融學專業,碩士學位,歷任工商銀行總行營業部信貸二處處長、工商銀行總行內審局直屬分局專員、工商銀行工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副總裁、工商銀行戰略投資部董事等,現任康得投資集團副總裁。
最終,令在場股民頗感意外的是,大股東康得投資集團對股東大會的10項議案全部投了反對票,最終10項議案全部未獲通過,包括《關於選舉秦立先生、李玲女士爲公司獨立董事的議案》,湘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業務執行董事秦立和原深圳市深航物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深航國際酒店財務總監李玲均未能當選。
獲知這一結果後,現場有股民用麥克風表示“大股東太壞了,我們要和管理層一起聲討大股東”。
隨後,肖鵬宣佈股東大會結束。
爲子公司提供126億擔保 避免銀行“抽貸”
今年3月17日,康得新曾披露公告稱,董事會會議以贊成5票,反對1票,棄權1 票,審議通過了《關於預計爲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擔保額度的議案》,將根據公司控制的下屬子公司(合併範圍內)的生產經營和資金需求情況,爲下屬子公司提供新增擔保額度126.7 億元。
當時,公司董事餘瑤反對,並表示,目前公司內控較差,借款有再被控股股東侵佔風險、被再查封凍結的風險。此外,時任獨立董事楊光裕棄權,並表示,擔保爲公司隱性負債,在風控上應予審慎,如何對擔保及對外負債管理需儘快研究並制度化;歷史上對外負債及擔保情況及存在的問題需儘快梳理。
對於上述議案,肖鵬表示:“公司現在的銀行貸款需要展期,在展期的過程中,盡一切努力爭取新的資金進來。”
侯向京進一步解釋稱:“我們這126億的擔保額度,是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一個授權,並不代表我們拿到126億一定都全部擔保出去。另外一個問題,就是說,因爲之前公司、下屬子公司貸款,都由上市公司進行了擔保,如果我們今年不繼續提供擔保,就代表原來的貸款就到期了,我們馬上要還錢,反而倒逼銀行抽貸,爲了避免這種情況,我們覺得既然以前擔保了100億,今年還是擔保100億,給我們贏得時間。如果我們有了時間,有了機會,我們會力爭縮減我們擔保的責任。”
然而,最終該項議案未獲股東大會通過,其中,同意股數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股東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 12.3721%,反對股數佔比83.4074%,棄權股數佔比2.8218%。
新京報記者 肖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