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房屋稅條例修法 法人、自然人第4戶起排除免稅

政院今通過房屋條例修正草案,未來立法院通過修法後,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限縮爲3戶,並排除法人。(報系資料照)

政府打炒房,行政院會今通過「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限縮住家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爲3戶,防堵分割房產避稅,同時法人也將被排除在免稅範圍外,預估法人受影響人數有1萬0898人,影響稅收爲0.32億元;持有超過3戶以上自然人,之後不在享有免稅,初估1萬8686人,相對影響稅收0.27億元。

財政部表示,爲避免多房族包租公包租婆藉增編房屋門牌號碼,將房產分割爲小坪數房屋,使得住家用房屋現值符合免稅門檻,藉此避稅,修法後除限縮全國剩3戶免稅,未來法人也將被排除在免稅範圍外。

財政部次長李慶華表示,若立法院通過修法後,預估法人的部分,影響人數有1萬0898人,擁有房屋的戶數爲3萬8280戶,影響的稅收初估爲0.32億元;在持有超過3戶以上的自然人方面,之後也不能再享受免稅,初估有1萬8686人,共4萬7878戶,相對影響的是稅收是0.27億元。

李慶華說,未來如果修法通過,若是已擁有超過3戶的自然人,將有一個月的時間,可至稅捐機關擇定要適用免稅的3戶,未選定將稅捐機關從優代替擇定。若自然人對機關擇定有意見,可在隔年的6月30日以前申請變更。

修正草案將送立院審議,若順利三讀通過預計7月1日起實施,明年5月申報房屋稅時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