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污水處理費 新北每戶月增百元
新北市府訂定「新北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草案,16日在議會二讀通過,將在三讀後,明年1月1日發佈實施,以每度徵收5元計算,粗估3到4人的小家庭,每月每戶水費會增加100到150元。
新北市污水下水道接管率65%,接管戶數高達104萬戶是全臺第一,市府每年編列30億元建設費,營運管理費11億元,卻是6都唯一沒有徵收污水下水道使用費的直轄市。
水利局長宋德仁指出,新北至今已投入360億元,雖然中央有補助經費,但營運管理成本是由市庫支付,財政負擔沉重,基於使用者付費,徵收使用費勢在必行。
宋德仁指出,污水處理成本每度8餘元,以使用費每度約收費5元、平均每戶每月用水20度來算,一個小家庭每月會多出支出100元。
昨日二讀會,民進黨團總召林銘仁認爲,今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可以讓實施日期延到明年7月;不過宋德仁指出,市庫財源困難,希望議會支持,市府可在3個月內完成準備,包括與自來水公司覈對水錶與水號,明年1月上路沒有問題。
由於條文未明訂實施日期,議會要求明訂實施日期在2021年1月1日,預計近期三讀後,明年1月就會開徵。
議員鍾宏仁要求對低收入戶減徵或免徵,宋德仁指出,會依照《規費法》第12條規定,針對低收入戶依法減徵或免徵,但額度多少,會再與社會局一起通盤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