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案二度簽結 凌濤:王俊力要出面說明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貪案,傳桃園地檢署立案7年,因證據不足二度簽結。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凌濤(圖)今要求,先前擔任桃園市地檢署檢察長的王俊力,有必要出面說明。圖/國民黨提供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嫌於桃園市長任內,在工五擴大案中收賄500萬元,傳出桃園地檢署立案7年,因證據不足二度簽結。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凌濤今質疑,剛就任臺北地檢署檢察長的王俊力,先前擔任桃園市地檢署檢察長,爲何執意指示二度簽結?有必要出面說明。

鄭文燦涉貪風暴延燒,傳出全案早在2017年,彭坤業擔任桃園檢察長時就已立案,前後歷經4位檢察官偵辦,但因證據不足、金額兜不攏,二度簽結。

凌濤表示,外界現在質疑,此案立案7年來爲何都沒有查到,現在才重啓?過去爲何檢察官二度簽結?

凌濤說,剛就任的臺北地檢署的檢察長王俊力,過去就是擔任桃園市地檢署的檢察長,對於此案二度偵結,王俊力到底了不瞭解案情?爲什麼執意在過程中指示二度簽結?有無瞭解同仁在調查案件的過程中疑點重重,應該要加大力道,而不是停下來調查?王俊力有必要出來說明,講明白過去這7年來案件二次簽結的情形到底爲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