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報告定調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一體推進風險處置和轉型發展

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有了最新部署。國務院總理李強3月5日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積極防範金融領域風險。其中要求,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一體推進地方中小金融機構風險處置和轉型發展,綜合採取補充資本金、兼併重組、市場退出等方式分類化解風險。完善中小金融機構功能定位和治理機制,推動實現差異化、內涵式發展。

“態度更加積極,措施更加全面。”招聯首席研究員、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董希淼對第一財經表示,在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方面,相比過往主要強調風險化解,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更能體現化解風險與轉型發展要一體推進的要求。

在2024年政府工作報告相關工作部署中,關於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有效防範化解重點領域風險,報告提到,要標本兼治化解中小金融機構風險。穩妥推進一些地方的中小金融機構風險處置。

回顧來看,2020年,原國務院金融委發佈《中小銀行深化改革和補充資本工作方案》之後,新一輪中小銀行改革重組、防範化解風險工作啓動,包括有序處置重點銀行機構風險、地方中小銀行整合重組、中小銀行專項債發行等。

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首席專家、主任曾剛認爲,自2020年以來,我國中小銀行改革化險和資本補充持續推進,2020年至今累計發行的5040億元中小銀行資本補充專項債在推動中小銀行新一輪改革化險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去年以來,省聯社改革、村鎮銀行合併兼併等工作節奏明顯加快。曾剛表示,作爲風險防範化解的三大重點領域之一,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的思路已經較爲清晰,模式已經很成熟,風險也在持續收斂。後續隨着各地省聯社改革完成,此輪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更重要的任務基本就從風險化解轉移到了長期可持續發展方面。

“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是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根本措施。因此,要以改革精神,一體推進地方中小金融機構風險處置和轉型發展。”基於政府工作報告最新要求,董希淼建議,應堅持“因地制宜”原則,認真按照“一省一策”要求來設計中小銀行改革化險的具體方案。

農村信用社改革是此輪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的重要內容。董希淼建議,各省份要根據不同情況,兼顧促進發展和防範風險雙重目標,探索新機制、新模式。在改革中,不同地方改革的重點和次序應有所不同。比如,中西部和東北地區應將化解風險放在首位,適當組建市級農商銀行和省級農商銀行;而東部地區重在提升法人機構競爭力。

此外,中小銀行要強化主體責任意識,制定科學務實的發展戰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在細分市場尋找差異化定位,同時進行更精準的數字化轉型,降低運營成本、提高服務效率和客戶體驗。

關於資本補充,董希淼建議,在加大大型商業銀行資本補充的同時,應更好地支持中小銀行加快建立資本補充長效機制,拓寬中小銀行資本補充渠道,提高中小銀行資本補充能力,讓中小銀行能夠持續通過資本補充來提高發展的穩健性,進一步提高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他舉例稱,可以適當優化股東資質條件,簡化審批流程,支持中小銀行引進合格股東進行增資擴股;放寬准入條件,支持中小銀行發行優先股、永續債、可轉債、二級資本債等;加大力度支持更多優質中小銀行優先上市,推動中小銀行更好地防範金融風險、服務實體經濟,特別是服務好地方經濟發展和民營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

從央行發佈的《金融穩定報告(2024)》來看,2023年末,央行對3936家銀行機構(包括24家主要銀行和3912家中小銀行)開展金融機構評級。總體來看,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整體經營穩健,機構層面的風險主要集中在部分地方中小銀行,數量佔全部參評銀行機構比重爲9.07%,資產佔比則不足1%。

從銀行類型來看評級結果,24家大型銀行合計資產佔參評銀行的73.78%,評級結果均處於“綠區”,是金融體系穩定的壓艙石。其他銀行中,外資銀行、民營銀行及直銷銀行的評級結果較好,分別有95%、81%的機構分佈於“綠區”,且無“紅區”銀行;城市商業銀行的評級結果次之,有68%的銀行分佈於“綠區”,但也有11%的機構爲“紅區”銀行;農合機構(包括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和村鎮銀行“紅區”銀行數量佔“紅區”銀行比重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