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薪資未達4萬禁寫面議!網憂「直接寫2.6萬至4.1萬」…北市勞動局迴應了
▲臺北市勞動局提醒,薪資未達4萬元,禁止寫「面議」。(示意圖/記者張一中攝)
臺北市勞動局日前表示,接獲不少民衆陳情,徵才訊息常出現薪資不透明的現象,因此提醒僱主徵才薪資未達4萬元以上,禁止寫「薪資面議」,違者最高可罰30萬元。面對網友擔憂,業者可能將薪資範圍寫很寬,藉此達到「禁寫面議」規定,臺北市勞動局就業安全科長施貞夙建議業者,還是以5000元爲範圍區間,這樣雙方也比較有談判空間。
關於薪資未達4萬元禁止寫「薪資面議」規定,是因爲2018年修正《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條文,僱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提供職缺之經常性薪資未達新臺幣4萬元,而未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之情事,違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北市勞動局建議僱主薪資揭露寫法。(圖/臺北市勞動局提供)
臺北市勞動局表示,徵才訊息上常見的薪資不透明現象,像是沒有填寫薪資待遇、刊登面議但實際面試時,發現薪資未達4萬不符、薪資範圍過大(3萬至7萬),或者面試時才說是底薪加獎金纔有4萬以上,這些狀況都很容易造成民衆誤解而衍生不必要的爭議。
勞動局長陳信瑜指出,爲避免出現爭議,企業在徵才資訊薪資進行揭露方式採用定額(例如月薪3萬元)、區間(例如月薪3萬2000元-3萬5000元)、或最低數額(例如月薪3萬8000元以上)等方式表達,但使用區間的薪資揭露時不宜超過5,000元,以免因區間過大失去公開揭示用意。
臺北市勞動局就業安全科長施貞夙24日接受《ETtoday新聞雲》訪問時提到,2020年截至7月爲止,目前還沒有開罰情形。
施貞夙指出,由於現在面臨暑假期間,加上又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因此可能有年輕人想找打工、新鮮求職者甚至是因爲疫情而被資遣的勞工想找工作,所以在此時間點想協助這羣人,讓他們能更清楚相關資訊;也要提醒業者,最近就業媒合很多,不只是公家要遵守,網路平臺招募也得遵守相關法律規定。
▲PTT網友擔心僱主將薪資範圍開過大。(圖/翻攝自PTT)
針對網路上有部分民衆擔憂,儘管不寫「面議」,但把薪資範圍拉很差,施貞夙表示,還是建議業者開出5000元上下的範圍,範圍不要太大、要說清楚,假設範圍真的設定1萬元,建議可寫出「有經驗者優先、得到工作機會比較大」等比較符合公司條件的話,這樣範圍也比較有談判空間。
施貞夙說,對於求職者來說,不論是要轉換跑道或現有加薪,還是要有合理的進階或條件,所以勞動局纔會在此時提出薪資指導原則,希望業者徵才時的薪資範圍還是填寫5000元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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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性薪資與非經常性薪資項目。(圖/臺北市勞動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