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作霖批文手跡曝光 「中」字代替「同意」
遼寧省檔案館3日首度曝光三件張作霖批閱公文手跡。三件手跡均爲檔案中的字跡,是他親自處理公文的書寫,比其他手跡的字跡更加清晰。
其中一份張作霖在擔任東三省巡閱使期間寫下的公文批示,只有一個「中」字,而不是「同意」或是「可以」。遼寧省檔案館專家透露,張作霖手跡存世不多,因此更顯珍貴。
張作霖草莽出身,讀了不到兩年的私塾。而後因官越當越大免不了要批示或應付,爲了不失臉面,就儘量不寫或少寫。同時張作霖開始下工夫練習寫字,當遇到請求題字時,就讓副官或秘書幫助提詞。
對張氏父子有多年研究的老專家楊景華說,張作霖悉心習字很快就有了些模樣,題字時他十分謹慎,不但對詞語反覆斟酌,下筆時也寫了一張又一張,從中選出自己滿意的纔出手。「從公文批示上看,張作霖的字還算不錯,雖談不上什麼體,基本上還算流暢、大方、遒勁有力,只是在公文批示中就顯得隨意、文理不通、白字偶出。」楊景華說。1915年,興京(今新賓)翼長善璞因調解毆鬥惹上是非,被誣陷遭撤職。因其清官良吏的形象深得民衆擁戴,興京甲長王寶山聯合10個村的甲長,呈文張作霖例數善璞功績爲其喊冤。
當時規定凡呈文、稟文等均應以縣知事名義逐級上報,不得越級行事。如是訴訟文書應有保人及粘貼印花稅。因此,1916年1月22日,時任奉天督軍署秘書長袁金鎧在該呈文上批寫了「來呈系郵遞無保條,又未貼印花照章不理」。
「張作霖閱後批示『不理對』。一是表示同意秘書長的批示,二是講究辦事的規矩。三可以看出張作霖絕非甩手掌櫃,親自閱批公文。但此批條難免過於教條,恐有良吏遭誣陷而蒙冤。『不理對』三字書寫的也略顯隨意。」楊景華說。
在擔任東三省巡閱使之後,張作霖成爲奉系軍隊首領,之後成爲北京安國軍政府陸海軍大元帥、北洋軍閥政權最後的元首。(新聞來源:新華社港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