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案民事訴訟一審宣判 延至大選後!

左爲臺新金財務林維俊,右爲總經理饒世湛。(圖/資料照)

記者許雅綿臺北報導

針對外界關注的彰銀案,臺新金財務長林維俊先前在法說會上表示,對於財政部未能履行2005年公告公函契約義務,搶下彰銀經營權,臺新金透過司法途徑向臺北地院提出「確認契約存在」的民事訟訴,訴訟結果將在25日進行第一審宣判,目前確定於12月23日開辯論庭,法界人士推估,宣判可能延至總統大選後。

臺新金針對彰銀案採取民事訴訟、聲請假處分以及監察院陳情方式原本民事訴訟將於25日第一審宣判,但目前確定將延期宣判,據悉,延期原因考量2016年總統大選將近,避免敏感而延期宣判。